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9.“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并通过真理将它们从邪恶之虚假中洁净出来,从而被主改造。既有虚假之邪恶,也有邪恶之虚假;虚假之邪恶存在于那些出于宗教相信,只要口头上承认自己是罪人,邪恶就不会定罪的人中间;邪恶之虚假存在于那些确认自己里面的邪恶之人中间。“袍子”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总体真理,这些真理构成他们的宗教原则或宗教信仰,如前所述(AR 378节)。经上说“他们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是因为“白”论及真理(AR 167, 231, 232节);因此,他们用真理洁净虚假。它还表示他们以这种方式被主改造,因为所有曾在世上与邪恶争战,并相信主的人离世后都由主教导,通过真理从他们的宗教虚假中退出,从而被改造。原因在于,那些避恶如罪的人都处于生活的良善;而生活的良善渴望真理,承认并接受它们;但生活的邪恶永远不会这样做。在此处和圣言的其它地方,人们都以为“羔羊的血”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但十字架受难是指最后的试探,主通过这最后的试探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祂通过这两种手段拯救人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 15-17节;AR 67节)。此外,由于主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所以祂的“肉”和“血”只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肉”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血”是指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血”,无论在哪里,“血”在灵义上都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血”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的神性真理,这可从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首先:“血”表示主或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是指结合,这结合是由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实现的;如在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
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读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出埃及记24:3-8)
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杯来,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它;因为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 马可福音14:24; 路加福音22:20)
“新约的血”或新约只表示圣言,这圣言被称为“约”(Covenant)和“圣约”(Testament),就是“旧约”和“新约”,因而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
由于“血”具有这种含义,所以主将葡萄酒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血”;“葡萄酒或酒”表示神性真理(AR 316节);也正因如此,“葡萄酒或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这一点同样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喝的人拥有生命,并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里面。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产生这种结果,圣餐则确认它,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是新旧约或圣约本身,或说新旧约,或圣约的本质,所以在以色列教会,“血”是最神圣的代表,因为那里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如:
他们要取逾越节的血,涂在房屋的门柱和门楣上,以免灾殃临到他们。(出埃及记12:7, 13, 22)
燔祭的血要洒在祭坛,坛的底座,亚伦和他儿子及其圣衣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 21; 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25, 30, 34; 5:9; 8:15, 24; 17:6;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还要洒在约柜上面的幔子上,洒在施恩座和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6, 7, 17-18; 16:12-15)。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羔羊的血”所表相同:
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并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而胜过他。(启示录12:7, 11)
没有人会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龙靠的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是靠圣言中的主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上,天使不会想到任何血,也不会想到主的受难,只会想到神性真理和祂的复活。因此,当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就感知到祂的神性真理;当人想到主的受难时,天使就感知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感知到祂的复活。我被恩准通过大量经历知道,情况就是这样。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诗篇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神要拯救救穷乏人的灵魂,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5)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表示在这些人中间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来自这神性真理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来赴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吃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喝血直到醉;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血”在此不可能是指血,因为经上说:“他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并喝血直到醉。”但当“血”被理解为神性真理时,圣言的真正意义就显露出来了。那里也论述了主的教会,祂即将在外邦人中间建立这教会。
其次,“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它的反面意义清楚看出来,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神性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诗篇:
你必灭绝说谎言的;好流人血、玩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以赛亚书:
当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洗净时,凡录在耶路撒冷的生命册上的。(以赛亚书4:3-4)
以西结书:
在你出生的日子,我见你在你的血中被践踏;我说,你虽在自己的血中,仍可存活;我洗了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5, 6, 9, 22, 36, 38)
耶利米哀歌: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他们用衣服触着了他们不能污染的。(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赛亚书:
衣服被血玷污。(以赛亚书9:5)
耶利米书:
你的衣襟上也发现纯真或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以赛亚书:
你们的手都满了血;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以赛亚书1:15, 16)
又: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玷污;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他们急速流纯真的血。(以赛亚书59:3, 7)
又:
耶和华出来,要察罚地上的罪孽;地必露出它的血。(以赛亚书26:21)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启示录:
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巴比伦被发现了。(启示录18:24)
又:
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众水的泉源就变成血。(启示录16:3-4; 以赛亚书15:9; 诗篇105:29)
变成血的埃及的河、池塘和水池(出埃及记7:15-25)所表相同。约珥书:
在耶和华的大日未到以先,月亮要变为血。(约珥书2:31)
启示录:
月亮变成血。(启示录6:12)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地方,“血”都表示被歪曲,也被亵渎的圣言真理;这一点可通过按其系列阅读圣言中的这些经文看得更清楚。因此,由于“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真理,所以很明显,“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没有被歪曲的圣言真理。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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