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9

379.“用羔羊的血

379.“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并通过真理将它们从邪恶之虚假中洁净出来,从而被主改造。既有虚假之邪恶,也有邪恶之虚假;虚假之邪恶存在于那些出于宗教相信,只要口头上承认自己是罪人,邪恶就不会定罪的人中间;邪恶之虚假存在于那些确认自己里面的邪恶之人中间。“袍子”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总体真理,这些真理构成他们的宗教原则或宗教信仰,如前所述(AR 378节)。经上说“他们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是因为“白”论及真理(AR 167, 231, 232节);因此,他们用真理洁净虚假。它还表示他们以这种方式被主改造,因为所有曾在世上与邪恶争战,并相信主的人离世后都由主教导,通过真理从他们的宗教虚假中退出,从而被改造。原因在于,那些避恶如罪的人都处于生活的良善;而生活的良善渴望真理,承认并接受它们;但生活的邪恶永远不会这样做。在此处和圣言的其它地方,人们都以为“羔羊的血”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但十字架受难是指最后的试探,主通过这最后的试探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祂通过这两种手段拯救人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 15-17节;AR 67节)。此外,由于主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所以祂的“肉”和“血”只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肉”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血”是指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血”,无论在哪里,“血”在灵义上都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血”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的神性真理,这可从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首先:“血”表示主或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是指结合,这结合是由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实现的;如在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
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读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出埃及记24:3-8)
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杯来,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它;因为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 马可福音14:24; 路加福音22:20)
“新约的血”或新约只表示圣言,这圣言被称为“约”(Covenant)和“圣约”(Testament),就是“旧约”和“新约”,因而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
由于“血”具有这种含义,所以主将葡萄酒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血”;“葡萄酒或酒”表示神性真理(AR 316节);也正因如此,“葡萄酒或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这一点同样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喝的人拥有生命,并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里面。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产生这种结果,圣餐则确认它,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是新旧约或圣约本身,或说新旧约,或圣约的本质,所以在以色列教会,“血”是最神圣的代表,因为那里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如:
他们要取逾越节的血,涂在房屋的门柱和门楣上,以免灾殃临到他们。(出埃及记12:7, 13, 22)
燔祭的血要洒在祭坛,坛的底座,亚伦和他儿子及其圣衣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 21; 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25, 30, 34; 5:9; 8:15, 24; 17:6;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还要洒在约柜上面的幔子上,洒在施恩座和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6, 7, 17-18; 16:12-15)。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羔羊的血”所表相同:
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并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而胜过他。(启示录12:7, 11)
没有人会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龙靠的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是靠圣言中的主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上,天使不会想到任何血,也不会想到主的受难,只会想到神性真理和祂的复活。因此,当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就感知到祂的神性真理;当人想到主的受难时,天使就感知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感知到祂的复活。我被恩准通过大量经历知道,情况就是这样。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诗篇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神要拯救救穷乏人的灵魂,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5)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表示在这些人中间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来自这神性真理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来赴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吃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喝血直到醉;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血”在此不可能是指血,因为经上说:“他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并喝血直到醉。”但当“血”被理解为神性真理时,圣言的真正意义就显露出来了。那里也论述了主的教会,祂即将在外邦人中间建立这教会。
其次,“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它的反面意义清楚看出来,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神性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诗篇:
你必灭绝说谎言的;好流人血、玩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以赛亚书:
当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洗净时,凡录在耶路撒冷的生命册上的。(以赛亚书4:3-4)
以西结书:
在你出生的日子,我见你在你的血中被践踏;我说,你虽在自己的血中,仍可存活;我洗了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5, 6, 9, 22, 36, 38)
耶利米哀歌: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他们用衣服触着了他们不能污染的。(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赛亚书:
衣服被血玷污。(以赛亚书9:5)
耶利米书:
你的衣襟上也发现纯真或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以赛亚书:
你们的手都满了血;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以赛亚书1:15, 16)
又: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玷污;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他们急速流纯真的血。(以赛亚书59:3, 7)
又:
耶和华出来,要察罚地上的罪孽;地必露出它的血。(以赛亚书26:21)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启示录:
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巴比伦被发现了。(启示录18:24)
又:
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众水的泉源就变成血。(启示录16:3-4; 以赛亚书15:9; 诗篇105:29)
变成血的埃及的河、池塘和水池(出埃及记7:15-25)所表相同。约珥书:
在耶和华的大日未到以先,月亮要变为血。(约珥书2:31)
启示录:
月亮变成血。(启示录6:12)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地方,“血”都表示被歪曲,也被亵渎的圣言真理;这一点可通过按其系列阅读圣言中的这些经文看得更清楚。因此,由于“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真理,所以很明显,“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没有被歪曲的圣言真理。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