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8

378.“他们曾洗他

378.“他们曾洗他们的袍子”表示他们将自己的宗教原则或宗教信仰从虚假之邪恶中洁净出来。在圣言中,“洗”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袍子”表示总体真理(AR 328节)。总体真理是指取自圣言字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他们照这些知识或认知生活,因此,它们是宗教原则或宗教信仰;由于一切宗教原则或问题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以经上两次提到“袍子”,即:“他们曾洗他们的袍子”,并“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只有对那些与邪恶争战,从而弃绝虚假,因此经历过“大苦难”所表示的试探(AR 377节)之人来说,“袍子”,或宗教原则或宗教信仰才被洁净。“洗”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从而被改造和重生,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当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洗净时。(以赛亚书4:4)
又: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6)
耶利米书: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耶利米书4:14)
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2,7)
耶利米书:
你虽用碱洗你,多用肥皂,你的罪孽仍保留污渍。(耶利米书2:22)
约伯记:
我若用雪水洗自己,用碱洁净我的手,连我自己的衣服都憎恶我。(约伯记9:30, 31)
创世记: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话论及属天教会,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就来自属天教会,这话在至高意义上论及主;“葡萄酒”和“葡萄血”是指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以西结书:
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9)
这话论及耶路撒冷;“水”是指真理,“血”是指对真理的玷污。
由此可见,在以色列教会,“洗”代表、因而表示什么。亚伦在穿上供职的圣衣之前,要洗自己(利未记16:4, 24);在靠近祭坛供职前,也要洗自己(出埃及记30:18-21; 40:30-31);利未人也是如此(民数记8:6-7);因罪而变得不洁的人同样如此;他们甚至要洗器皿(利未记11:32; 14:8-9; 15:5-13; 17:15-16; 马太福音23:25-26);他们通过洗而成圣(出埃及记29:4; 40:12; 利未记8:6);亚兰的乃缦在约旦河中沐浴(列王纪下5:10, 14);因此,为了让他们洗自己,在殿旁边放了铜海和许多铜盆(列王纪上7:23-39);主为门徒洗脚(约翰福音13:5-10);主对那瞎眼的人说,他要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11, 15)。
由此可见,在以色列人中间,“洗”代表属灵的洗,也就是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以及由此而来的改造和重生。从前面所说的也明显看出,约翰在约旦河的洗礼表示什么(马太福音3:5-7; 马可福音1:4-13);约翰论到主的这句话又表示什么,即:
祂要用圣灵与火施洗。(路加福音3:16; 约翰福音1:33)
论到他自己:
他用水施洗。(约翰福音1:26)
其意思是说,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来洗涤或洁净人,而约翰通过他的洗礼来代表这一点;因为“圣灵”是指神性真理,“火”是指神性良善,“水”代表这两者;事实上,“水”表示圣言的真理,这真理通过照之生活而变成良善(AR 50节)。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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