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尊贵、权能、力量”表示主的属天神性,或主的属天神性事物。前一节说,在圣言中,“尊贵、权能、力量”这三者当用于主时,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祂的神性良善。“尊贵”也是如此(可参看AR 249节);“力量”同样如此(参看AR 22节);“权能”又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要知道,在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但只有那些研究或专注于灵义的人才能区分这些词语。从灵义可以明显看出,哪些词语与良善或爱有关,哪些词语与真理或智慧有关;从许多经文中可以得知,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尊贵、权能、力量”这些词就会出现。“权能”(power,或能力,权柄等)也与神性良善有关,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以及其它地方。在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492.“有许多香赐给他”表示丰富的真理。这从“香”和“许多”的含义清楚可知,“香”是指属灵良善的真理;“许多”是指真理的丰富,因为在圣言,“多”论及真理,“大”论及良善。“香”表示真理,因为香祭代表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乳香”表示属灵良善,如前所示;因此,乳香的“香祭”代表从属灵良善发出之物,从这良善发出之物就是真理。因为正是该良善思想并讲述真理,也就是说,人出于这良善思想并讲述真理。此外,属灵良善通过真理在人里面得以形成;因为当人照真理生活时,与他同在的真理就变成属灵良善(参看AE 458a节);因此,属灵良善本质上是真理(也可参看AE 376a,b,e节)。至于香祭及其含义,可参看前文(AE 324节),那里论述了这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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