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尊贵、权能、力量”表示主的属天神性,或主的属天神性事物。前一节说,在圣言中,“尊贵、权能、力量”这三者当用于主时,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祂的神性良善。“尊贵”也是如此(可参看AR 249节);“力量”同样如此(参看AR 22节);“权能”又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要知道,在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但只有那些研究或专注于灵义的人才能区分这些词语。从灵义可以明显看出,哪些词语与良善或爱有关,哪些词语与真理或智慧有关;从许多经文中可以得知,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尊贵、权能、力量”这些词就会出现。“权能”(power,或能力,权柄等)也与神性良善有关,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以及其它地方。在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122.主已拯救灵界,并将通过灵界把教会从全然的诅咒中解救出来。这好比一个国王通过战胜敌人释放其被敌人所掳、投入监狱、戴上枷锁的子民和王子,将他们带回宫廷;还好比一个牧人象参孙和大卫那样将他的绵羊从狮子或熊的口中夺回来;或好比牧人驱逐从森林窜到牧场的野兽,将它们赶到远方,最后赶入沼泽或沙漠,然后回到绵羊那里,安然牧养它们,在清澈的泉水旁饮它们。这又好比一个人看见一条蛇盘在路上,伺机袭击旅人的脚跟,于是便抓住它的头,尽管蛇缠住了他的手,却仍把它带回家,砍下它的头,将身子扔进火里。同样好比新郎或丈夫看见一个奸夫企图对他的新娘或妻子施暴,于是便击打他,或用手里的刀剑刺伤他,或用腿和腰痛扁他,或叫仆人把他扔到大街上,用棍子赶回家,以便把获救的女人带回洞房。在圣言中,“新娘”和“妻子”表主的教会,而“奸夫”则表那些侵犯教会的人;他们就是玷污祂的圣言之人。犹太人就是这么做的,因此,主称他们为“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16:4;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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