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能

373.“尊贵、权能、力量”表示主的属天神性,或主的属天神性事物。前一节说,在圣言中,“尊贵、权能、力量”这三者当用于主时,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祂的神性良善。“尊贵”也是如此(可参看AR 249节);“力量”同样如此(参看AR 22节);“权能”又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要知道,在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但只有那些研究或专注于灵义的人才能区分这些词语。从灵义可以明显看出,哪些词语与良善或爱有关,哪些词语与真理或智慧有关;从许多经文中可以得知,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尊贵、权能、力量”这些词就会出现。“权能”(power,或能力,权柄等)也与神性良善有关,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以及其它地方。在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圣爱与圣智 #33

33.人的一切情感与

33.人的一切情感与思维皆由构成真正的本质,也就是神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产生,情感由神性之爱产生,思维由神性智慧产生。此外,人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无非是情感和思维;这两者就像人生命的一切的源泉。其生命的所有快乐和满足皆来自它们,快乐来自其爱之情感,满足来自出于情感的思维。由于人被造为一个接受的容器,并且是照着他爱神,和因对神的爱而变得智慧的程度而为一个接受的容器;换句话说,照着被那些来自神的事物所感动,并因这种感动而思考的程度而为一个接受的容器;故可知,神性本质,也就是造物主,就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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