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身穿白袍,手拿棕榈枝”表示与高层天堂的交流和结合,以及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身穿白袍”表示与天堂有交流和结合(可参看AR 328节)。“手拿棕榈枝”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因为“棕榈树”表示神性真理;事实上,每种树都表示教会的某种事物,“棕榈树”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神性真理;因此,耶路撒冷圣殿内外所有的墙上,以及门上,都刻着基路伯和棕树(列王纪上6:29, 32);以西结书(41:18-20)提到的新殿也一样。“基路伯”表示圣言(AR 239节),“棕树”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棕树或棕榈树”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手拿棕榈枝”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这一点可从经上的吩咐明显看出来,利未记:
在住棚节,他们要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叶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39, 40)
当耶稣往耶路撒冷去过节时,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说,奉主名来的,是当受祝福的(约翰福音12:12, 13);这些事表示出于神性真理对主的称谢。在诗篇,“棕树”也表示神性真理: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栽于耶和华家中的,必生长,他必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12, 13)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由于耶利哥是约旦河附近的一座城,而“约旦河”表示教会中的最先之物,这最先之物是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圣言字义中的那种,所以这座城被称为“棕树城”(申命记34:3; 士师记1:16; 3:13)。因为约旦河是迦南地的入口或第一个边界,而迦南地表示教会。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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