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67

367.“身穿白袍,

367.“身穿白袍,手拿棕榈枝”表示与高层天堂的交流和结合,以及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身穿白袍”表示与天堂有交流和结合(可参看AR 328节)。“手拿棕榈枝”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因为“棕榈树”表示神性真理;事实上,每种树都表示教会的某种事物,“棕榈树”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神性真理;因此,耶路撒冷圣殿内外所有的墙上,以及门上,都刻着基路伯和棕树(列王纪上6:29, 32);以西结书(41:18-20)提到的新殿也一样。“基路伯”表示圣言(AR 239节),“棕树”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棕树或棕榈树”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手拿棕榈枝”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这一点可从经上的吩咐明显看出来,利未记:
在住棚节,他们要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叶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39, 40)
当耶稣往耶路撒冷去过节时,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说,奉主名来的,是当受祝福的(约翰福音12:12, 13);这些事表示出于神性真理对主的称谢。在诗篇,“棕树”也表示神性真理: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栽于耶和华家中的,必生长,他必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12, 13)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由于耶利哥是约旦河附近的一座城,而“约旦河”表示教会中的最先之物,这最先之物是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圣言字义中的那种,所以这座城被称为“棕树城”(申命记34:3; 士师记1:16; 3:13)。因为约旦河是迦南地的入口或第一个边界,而迦南地表示教会。

诠释启示录 #635

635.启11:3.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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