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5.“是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舌头来的”表示在基督教界,所有处于出自良善的某种宗教,并处于出自教义的真理之人。“各民族、各支派”表示那些处于出自良善的某种宗教,属于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的人(AR 363节);“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AR 920, 921节);“支派”是指宗教(AR 349节);“人民”和“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出自教义的真理之人;“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舌头”是指教义(AR 282节)。因此,“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舌头来的”合起来在灵义上表示所有处于出自良善的某种宗教,并处于出自教义的真理之人。
167.人皆承认,这三要素,即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主神救主里面,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父,这一点无人否认,除了敌基督的外。因为在圣言中,无论旧约还是新约,祂都被称为耶和华的儿子,至高神的儿子,独生子。因此,父的神性是祂的第一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由此可知,玛利亚所生的这个儿子就是这神性灵魂的身体,因为在母亲子宫中成长的只是从灵魂成孕并源于灵魂的肉体。所以,这是第二要素。活动构成第三要素,因为活动是由灵魂和身体共同产生的;所产生的任何事物都与产生它的事物同属一个本体。父、子、圣灵这三要素在主里面为一,如同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人里面为一。主的话明显证明这一点:即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还有,祂与圣灵为一,因为圣灵是通过父而从主发出的神性,这一点通过前面(153,154)所引用的圣言已予以充分证明。因此,再次证明它是多余的,就像人已饱足,却还往桌上子摆食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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