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5.“是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舌头来的”表示在基督教界,所有处于出自良善的某种宗教,并处于出自教义的真理之人。“各民族、各支派”表示那些处于出自良善的某种宗教,属于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的人(AR 363节);“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AR 920, 921节);“支派”是指宗教(AR 349节);“人民”和“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出自教义的真理之人;“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舌头”是指教义(AR 282节)。因此,“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舌头来的”合起来在灵义上表示所有处于出自良善的某种宗教,并处于出自教义的真理之人。
1.2唯独神,因而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天使和世人是生命的接受者
4.这一点在《圣治》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本书已予以充分阐述。此处仅说明:主,即宇宙之神,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而世人与天使是被造的和有限的。主因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故是被称为“耶和华”的存在本身,是生命本身或祂本身就是生命。没有人能直接从非创造者、无限者、存在本身和生命本身被造,因为神性是一体不可分割的。相反,人的创造必须来自已经被造和有限的事物,并且这些事物被如此形成,以便神性能居于其中。
世人与天使就是如此被造,故是生命的接受者。因此,人若任由自己被误导,以至于认为他不是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就无法摆脱他是神的想法。人感觉自己就是生命,从而相信自己的确是生命,是由幻觉造成的;因为主因在工具因中只会被感知为与工具因一体。主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祂还声称,祂是生命本身(约翰福音11:25;14:6)。由于生命与爱为一(这从1-2节所述明显看出来),故可知,主既是生命本身,那么也是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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