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63

363.启7:9.“

363.启7: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没有人能数得过来”表示其余的所有人,他们不属于那些被列举出来的人,却在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构成终端天堂和外在教会,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品质,唯有主知道。“一大群人”表示前面没有列举出来,却在天堂和主的教会中的其余所有人,这一点从启7:9, 10, 13-17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身穿白袍,手拿棕榈枝,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他们在祂殿中侍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等等。“数”在灵义上表示知道他们是什么,或是何品质;这就是数的含义,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至于被称为“一大群人”的人所指的那些人具体是谁,这是不可能知道的,除非先揭开一个奥秘,。
这个奥秘是:整个天堂,连同地上的教会,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由于它如同一个人,所以那里就有些人构成头,因而构成脸及其一切感觉器官;有些人构成身体及其一切肢体。前面所列举的那些人就构成脸及其一切感觉器官;但现在所提到的,是那些构成身体及其一切肢体的人。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揭示给我了;还有这一事实:构成众支派第一组的(AR 5节),是那些对应于前额直到眼睛的人;构成第二组的(AR 6节),是那些对应于眼睛和鼻子的人;构成第三组的(AR 7节),是那些对应于耳朵和脸颊的人;构成第四组的(AR 8节),是那些对应于口和舌的人。
主的教会也是内在和外在的;“以色列十二支派”所指的人是那些构成主的内在教会的人,而现在所提到的人是那些构成外在教会,并与前面所列举的那些人合而为一,如同低层事物与高层事物,因而如同身体与头合而为一那样的人;因此,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高层天堂,也表示内在教会,但这些人表示低层天堂和外在教会。在其它地方,这些人也被称为“一大群人”(参看AR 803等, 811节)。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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