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62

362.在列举以色列

362.在列举以色列众支派时,经上既没有提到但,也没有提到以法莲。原因在于,但是众支派中的最后一支,他的支派住在迦南地最远的部分,因而不能表示在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的任何事物,那里只有属天和属灵事物。因此,玛拿西取代了但,而约瑟取代了“以法莲”(参看AR 360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