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2.在列举以色列众支派时,经上既没有提到但,也没有提到以法莲。原因在于,但是众支派中的最后一支,他的支派住在迦南地最远的部分,因而不能表示在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的任何事物,那里只有属天和属灵事物。因此,玛拿西取代了但,而约瑟取代了“以法莲”(参看AR 360节)。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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