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61

361.“便雅悯支派

361.“便雅悯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在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的人里面的照着教义、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生活。当“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约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时,“便雅悯”因在这个系列中排在第三位而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生活。“便雅悯”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是最后生的,被他父亲雅各称为“我右手之子(便雅悯意思是我右手之子)”(创世记35:18),“右手之子”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此,他的支派也住在耶路撒冷周围,耶路撒冷是犹大支派所在之地,耶路撒冷城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它的周围地区表示源于教义的事物(参看约书亚记18:11-28; 耶利米书17:26; 32:8, 44; 33:13; 以及其它地方)。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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