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0.“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约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灵神性方面的主,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属世意义上表示结实或繁殖和增多;但“约瑟”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这教义在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中间。“约瑟”在此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以西布伦支派而得名,在便雅悯支派之前,因而在它们中间;在一个系列或一组中,首先提名的支派表示属于意愿的某种爱;在它之后提名的支派表示属于理解力的智慧的某个方面或某种事物;最后提名的支派表示源于它们的某种功用或结果。因此,每个系列都是完全的。“约瑟”因表示主的属灵国度,所以在埃及成为掌权的(创世记41:38-44; 诗篇105:17-22),那里的每个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属灵国度是主的王权,属天国度是主的祭司职分。
“约瑟”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因为他在此取代了“以法莲”,而“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the intellectual);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9节);教会的理智都来自取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约瑟在此之所以取代以法莲,是因为表示教会意志的约瑟的次子玛拿西,之前就被包括在了众支派当中(AR 355节)。教会的理智源于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所以在以下经文中,“约瑟”表示这理智,也表示这教义,创世记:
约瑟是多结果者之子,是泉旁多结果者;他要坐在他弓的力量里;他必被赐予上面来的天福,伏于下面的深渊之福。(创世记49:22-26)
“泉”表示圣言,“弓”表示教义(AR 299节)。申命记: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伏在下面的深渊;得日头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愿它临到约瑟的头上。(申命记33:13-17)
“宝物”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教义就源于这些知识或认知。阿摩司书:
以大碗喝酒,却不为约瑟的破口悲伤的。(阿摩司书6:6)
撒迦利亚书:
我要使犹大家强盛起来,我要拯救约瑟家;他们必如勇士以法莲,他们心中快乐,好像饮了酒一样。(撒迦利亚书10:6-7)
此处“约瑟”也表示教义,“酒”表示源于良善的教义真理(AR 316节)。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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