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9.启7:8.“西布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西布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主里面,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的合一,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在那些在天堂与教会里的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因此,“西布伦”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他也以“同住”而得名(创世记30:19, 20);“同住”论及心智合而为一的已婚伴侣,因为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同住。在此由“西布伦”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之爱。主是爱之良善本身,并让教会成为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当教会之人从主那里以真理接受良善时,“同住”就实现了。在这种情况下,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教会本身,就发生在人身上,他成为一个天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神的国,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经常被比作婚姻。
39.在人里面,爱与智慧看似分开的两个事物;但在它们自己里面,却是有区别的一体,因为对人来说,智慧符合爱,爱符合智慧。不与自己的爱构成一体的智慧看似智慧,其实不是;不与自己的智慧构成一体的爱看似智慧之爱,其实也不是;因为这两者必须从彼此获得自己的本质和生命。对人来说,爱与智慧之所以看似分开的两个事物,是因为在他里面,理解力的官能可被提升到天堂之光;而爱的官能只有在他照其理解力行动时才能被提升。因此,凡不与智慧之爱构成一体的表面智慧,都会降至与其构成一体的爱中;并且这爱有可能是没有智慧的爱,甚至是疯狂的爱。事实上,人可凭智慧知道他当行的事,却不去行它,因为他不喜欢。然而,人在何等程度上出于爱去行智慧所教导的,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神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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