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8.“以萨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生活良善。“以萨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的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天的婚姻之爱,也就是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报酬。但“以萨迦”在此表示生活的良善,因为在这一组中,他排在第三位,无论在哪一组,第三都表示终端,该终端是由前面两个产生的,如同结果由它的原因产生一样。属灵之爱产生的结果是对邻之爱,由“西缅”来表示,该结果通过“利未”所表示的对真理的情感产生生活的良善,也就是“以萨迦”。“以萨迦”也以“工价”(创世记30:17, 18)、因而以“报酬”而得名,生活的良善拥有报酬在里面。在摩西对以萨迦的祝福中,“以萨迦”也表示这类事物:
西布伦哪,你出外可以欢喜;以萨迦啊,你在帐棚里可以快乐。他们要召集人民到山上,在那里献公义的祭,因为他们要吸取海里的丰富,沙中埋藏的宝藏。(申命记33:18-19)
但在他父亲以色列对他的祝福(创世记49:14, 15)中,“以萨迦”表示邀功或寻求功德的生活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6388节)。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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