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56

356.启7:7.“

356.启7: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西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治(providence),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对邻之爱或仁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服从和听从。在前两个系列中,经上论述的是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里的人;但在这个系列中,经上论述的是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后者的爱被称为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和仁爱。在圣言中,西缅及其支派之所以代表、因而表示这种爱,是因为他在流便之后、利未之前出生,而流便、西缅和利未这三人按顺序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或信仰,意愿中的真理或仁爱,行动中的真理或善行;彼得、雅各和约翰所表相同。因此,为叫西缅及其支派可以代表意愿中的真理,也就是仁爱和服从,他以“听”而得名,“听”表示理解真理,并意愿或服从真理;当经上说听见某人时,意思是理解它;当经上说听从某人或听从时,意思是意愿并服从它。

此处要说一说对邻之爱或仁爱:对邻之爱就是对服从主诫命的爱,这些诫命主要是包含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的诫命,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一个人若因这些事是罪而不做它们,就是在爱邻舍;因为仇恨邻舍,并出于仇恨想杀他的人不爱邻舍;想与邻舍的妻子行淫的人不爱邻舍;想偷窃并掠夺邻舍财物的人不爱邻舍,等等。下面保罗的这些话也教导了这一点: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所以仁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真实的基督教 #176

176.人怎能信赖教

176.人怎能信赖教会的会议呢?因为他们并未直接靠近教会的神。教会不是主的身体,主是它的头吗?身体没了头,有什么用呢?有三个头在上面,并且接受讨论并传达指令的三个头的引导,这是什么样的身体呢?那么,启示(当唯独出于主时,它是属灵的,主是天堂与教会的神,同时是圣言的神)岂不变得越来越属世,最终变得感官化了吗?然后,它一嗅到具有内在形式的纯正神学真理,就会立刻将其逐出理性理解力的思维,就象扬场机将谷糠扬到空中一样。在这种状态下,谬误便取代真理,黑暗则取代光线。于是,这些人仿佛站在洞穴里,鼻梁上架着眼镜,手里拿着蜡烛,面对天堂之光中的属灵真理时就闭上眼帘,面对属肉体感觉的虚幻之光的感官印象时则睁开双眼。读圣言时也是如此,那时,头脑对着真理昏昏欲睡,对着虚假则完全清醒,就象启示录所描述的从海里升上来的野兽:口像狮子的口,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启示录13:2)。
在天堂,据说,当尼西亚公会达到目的时,主向门徒所预言的事就发生了:
日头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实际上,使徒教会曾像星空闪耀的一颗新星。但是,两次尼西亚会议之后,这个教会最终和后来的星辰一样,逐渐变暗、直至消失。根据天文学家的观测,这种事在世上时有发生。我们在圣言中读到:耶和华神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提摩太前书6:16)。所以,谁能靠近祂呢?祂不是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也就是说,祂不是降下来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以此成为这世界的光了吗(约翰福音1:9;12:46)?
谁看不出,靠近在自己光里的父神,就象乘上黎明的翅膀飞向太阳那样不可能?或像靠阳光而不靠食物活着那样不可能?又或像鸟儿在太空飞翔,或雄鹿在空中奔跑那样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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