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56

356.启7:7.“

356.启7: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西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治(providence),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对邻之爱或仁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服从和听从。在前两个系列中,经上论述的是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里的人;但在这个系列中,经上论述的是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后者的爱被称为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和仁爱。在圣言中,西缅及其支派之所以代表、因而表示这种爱,是因为他在流便之后、利未之前出生,而流便、西缅和利未这三人按顺序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或信仰,意愿中的真理或仁爱,行动中的真理或善行;彼得、雅各和约翰所表相同。因此,为叫西缅及其支派可以代表意愿中的真理,也就是仁爱和服从,他以“听”而得名,“听”表示理解真理,并意愿或服从真理;当经上说听见某人时,意思是理解它;当经上说听从某人或听从时,意思是意愿并服从它。

此处要说一说对邻之爱或仁爱:对邻之爱就是对服从主诫命的爱,这些诫命主要是包含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的诫命,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一个人若因这些事是罪而不做它们,就是在爱邻舍;因为仇恨邻舍,并出于仇恨想杀他的人不爱邻舍;想与邻舍的妻子行淫的人不爱邻舍;想偷窃并掠夺邻舍财物的人不爱邻舍,等等。下面保罗的这些话也教导了这一点: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所以仁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真实的基督教 #126

126.(6)十字架

126.(6)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经受的终极试探,也是荣耀其人性,即将其与父的神性融合的途径;但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本身。主降世有两个目的:救赎并荣耀祂的人身;祂以此拯救人类和天使。这两个目的截然不同,然而在实现救赎的过程中却合而为一。在前面章节已说明何为救赎行为,也就是说,救赎行为就是与诸地狱的争战,征服地狱,重整天堂秩序。但荣耀则是主的人性与其父的神性的合一。这个过程是逐步进行的,最后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完成。因为人这一方应靠近神;人靠得越近,神这一方就越进入他里面。这类似于建教堂:这教堂必须首先借助人手建起来;然后被祝圣,最后要祷告,祈求神同在,并将祂自己与会众结合起来。结合本身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因为那是主在世时所经历的终极试探;试探创造了结合。在试探中,人看似孤单一人,但他并非如此。因为那时,神最亲密地临在于他的至内在,暗中给他支持。因此,人若战胜了试探,就会与神有内在的结合,就象主在试探中与其父神有至内在的合一那样。主在十字架上受难时,也是孤身一人,这一点从祂在十字架上的喊声明显看出来:
神啊,你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也可从主的这些话看出来: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翰福音10:18)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主所受的苦难是就其人性而言的,而非就其神性而言的;至内在,因而完全合一由此实现。这一点也可通过以下事实说明,人在肉体中受苦时,他的灵魂不会受苦,只是有点忧伤;得胜之后,神会拿走这忧伤,将其抹除,如同人擦去眼中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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