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5.“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服侍和行动的意愿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有三样事物按顺序而来,即:对主之爱,智慧和功用,如前所述(AR 352节);此处也是如此,即:相爱,理解力或感知,意愿或行动;这三者同样构成一体,以至于如果其中一个缺失,另两个就什么都不是;以行动来服侍的意愿就是结果,因而是终端,前两者在它里面并共存于其中。“玛拿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玛拿西和以法莲的父亲约瑟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教会的属灵之物是意愿的良善,同时也是理解力的真理;正因如此,“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intellectual)。“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因为“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intellectual),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那里经常提到以法莲;“玛拿西”因表示教会的意志,所以也表示行动,因为意愿是一切行动的努力,哪里有努力,只要有可能,哪里就有行动。一些地方提到“玛拿西”,如当他出生时(创世记41:50-52);当他被雅各接纳以取代西缅(创世记48:3-5),并被他祝福(创世记48:15, 16);也被摩西祝福时(申命记33:17);还有以赛亚书(9:17-21),诗篇(60:7; 80:2; 108:8)。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
875.“因为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这从“时刻”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时刻”是指状态,在此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审判”是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因而是指那些照主的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因为后者是恶人,而前者是善人。最后的审判是指这些人的分离,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中所说的清楚看出来。这是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这一点可从圣言中论述最后审判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25章,那里描述了绵羊与山羊的分离,“绵羊”是指那些行了善的人,“山羊”是指那些没有行善的人;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说到“各人必照各人的作为,也就是照各人的生活受审判”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14:13; 20:12, 13; 22:12; 以及别的地方,也可参看AE 785节)。经上之所以说“审判的时刻”,是因为“时刻”不仅表示时间,还表示状态,就像“日”、“周或一七”、“月”、“年”和一般的时间一样(可参看AE 571, 610, 664, 673, 747, 761节; 关于具体的“时刻”的含义,可参看AE 194, 488, 673节)。由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灵义,圣言经常提到“时刻或时候”和“日”;因为当世人想到时刻或时候和日子,因而想到时间时,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就会想到状态。原因在于,天使对时间没有任何概念,因为他们没有像在世上那样的日、周、月和年,而是拥有状态的变化,他们通过这些变化来测定接连到来的事物;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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