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3.启7:6.“亚设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的人里面的相爱,相爱就是对向社区或社群履行良善功用的爱。“亚设”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永恒,在属灵意义上表示永恒的幸福,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但“亚设”在此表示对履行功用的爱,这爱在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里的人中间,在那里被称为相爱。这爱从对主之爱中直接或最近地降下来,因为主的爱就是向社区(community)和社区中的每个社群(society)履行功用,主通过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履行这些功用。亚设具有上述含义,这一点可从他父亲以色列的祝福中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
论亚设;他的食物必肥美,他必给出君王的美味。(创世记49:20)
这一点也可从摩西对他的祝福中看出来:
愿亚设蒙福,胜过众子;愿他得弟兄的悦纳……,他的日子如何,他的名声也必如何。(申命记33:24, 25)
他也以祝福而得名;那些处于对向社区和社群履行功用的爱之人在天上享受幸福,胜过其他所有人。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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