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50

350.启7:5.“

350.启7:5.“犹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这爱在所有将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中的人里面。“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天之爱方面的主,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属天教会的教义。但“犹大”在此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由于在这个系列中,经上首先提到“犹大”,所以它表示在所有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属天之爱;事实上,首先提名的支派是其余支派中的全部,如同他们的头,也如同进入后续一切事物的一个共性,这个共性把后续事物都聚集在一起,限定并影响或调整它们。这就是对主之爱。“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处于这爱的人(可参看AR 348节)。
众所周知,所罗门时代过后,以色列十二支派分成了两个国度,即犹大国和以色列国。犹大国代表主的属天国度或祭司国度;以色列国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王权。然而,当后者中间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剩下时,后者就被摧毁了;而犹大国却因圣言而得以保存,因为主将出生在那里。但当他们完全玷污圣言,从而不能认识主时,他们的国就被摧毁了。由此明显可知,“犹大支派”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但由于他们如此对待圣言和主,所以“犹大支派”也表示对立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确切地说,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这爱被称为魔鬼的爱。
“犹大”及其支派表示属天国度及其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创世记:
犹大啊,你弟兄们必赞美你,权杖必不离犹大,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洁白。(创世记49:8-12)
以西结书:
大卫必永远作他们的王;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与他们所立的永约;我要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以西结书37:26-27)
撒迦利亚书:
锡安的女子啊,应当欢呼快乐;耶和华必使犹大作祂自己的产业,就是祂在圣地的份。(撒迦利亚书2:10-12)
那鸿书:
犹大啊,可以守你的节期,还你所许的愿吧,因为彼列不再从你中间经过;人都已被剪除净尽了。(那鸿书1:15)
玛拉基书:
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玛拉基书3:1, 4)
约珥书:
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20)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耶利米书23:5, 6)
以赛亚书: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选民必承受它。(以赛亚书65:9)
诗篇:
犹大就成了祂的圣所,以色列成了祂的领土。(诗篇114:2)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犹大家另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在他们中间赐下我的律法,把它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 33)
撒迦利亚书: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拉住一个人,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以赛亚书: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站立,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站立;列族的王必作你的养父,他们的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脸伏于地,向你下拜,舔你脚上的尘土。(以赛亚书66:22; 49:23)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这些经文数量太多,不再引用)很明显地看出,“犹大”不是指犹大,而是指教会;如,主将与这个民族立新的永约,使他们成为祂的产业和圣所,直到永远;“列族或外邦人的王及其王后必向他们下拜,舔他们脚上的尘土”,诸如此类。
就其本身而言,“犹大支派”是指魔鬼的国,也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之爱的国,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这本是极乖僻的一代,没有忠诚在里面的子孙;他们是缺乏计谋的民族;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它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这岂不都贮藏在我这里,密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34)
又:
你当知道,耶和华赐下迦南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你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申命记9:5-6)
耶利米书:
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你所筑向巴力烧香的坛,也与耶路撒冷街道的数目相等。(耶利米书2:28; 11:13)
约翰福音: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欲望,你们愿意行。(约翰福音8:44)
马太福音:
经上说他们装满了假善、罪孽和污秽。(马太福音23:27, 28)
又:
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马可福音8:38)
耶路撒冷,就是他们所居之地,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 耶利米书23:14; 以西结书16:46, 48; 启示录11:8)。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在这些地方,经上说,这个民族已全然毁坏,耶路撒冷要被摧毁(如耶利米书5:1; 6:6, 7; 7:17, 18等; 8:6-8等; 9:10, 11, 13等; 13:9, 10, 14; 14:16; 耶利米哀歌1:8, 9, 17; 以西结书4:1-17; 5:5-17; 12:18, 19; 15:6-8; 16:1-63; 23:1-49)。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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