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49

349.“以色列各支

349.“以色列各支派中受印的”表示主的天堂和教会由他们形成。“支派”表示在生活良善方面的宗教,“各支派”表示在一切爱之良善和源于产生生活良善的这良善的一切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爱之良善和教义真理;这两者的婚姻就是教会。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在该婚姻方面的教会,每个支派都代表、因而表示存在于这婚姻中的某个普遍良善之真理,或真理之良善。至于每个支派表示什么,这至今还没有揭示给任何人,也不能揭示,免得因不连贯的解释,隐藏在结合为一体的这些事物里面的神圣性遭到亵渎,因为它们的含义取决于它们的结合。
按照他们出生时,经上提到他们的顺序(创世记29章; 30章; 35:18),他们具有一种含义;该顺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但,拿弗他利,迦得,亚设,以萨迦,西布伦,约瑟,便雅悯。(创世记35:23-26)
按照他们到埃及时,经上提到他们的顺序,他们具有另一种含义;该顺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西布伦,迦得,亚设,约瑟,便雅悯,但,拿弗他利。(创世记46:8-24)
按照他们的父亲以色列祝福他们的顺序,他们又具有一种含义;该顺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西布伦,以萨迦,但,迦得,亚设,拿弗他利,约瑟,便雅悯。(创世记49章)
按照摩西祝福他们的顺序,他们又具有另一种含义;该顺序如下:
流便,犹大,利未,便雅悯,约瑟,以法莲,玛拿西,西布伦,迦得,但,拿弗他利,亚设。(申命记33章)
此处提到了以法莲和玛拿西,没有提到西缅和以萨迦。
按照他们安营和起行的顺序,他们同样具有不同的含义;该顺序如下:
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支派在东边;流便、西缅和迦得支派在南边;以法莲、玛拿西和便雅悯支派在西边;但、亚设和拿弗他利支派在北边;利未支派在中间。(民数记2:1-25)
按照其它地方提到他们的顺序,他们又具有不同的含义;如:创世记(35:23-26),民数记(1:5-16; 7:1-89; 13:4-15; 26:5-57; 34:17-28),申命记(27:2, 13),约书亚书(15-19章),以西结书(48:1-35)。因此,当巴兰看见以色列按其支派居住时,他说:
雅各啊,你的帐幕何等佳美,以色列啊,你的居所何其美好。(民数记24:1-5等)
有十二块宝石照着以色列十二个儿子的名字被镶在决断的胸牌,即乌陵和土明上(出埃及记28:15-21),各支派的含义按其系列而取决于求问,它们会提供求问的答案。至于按照此处启示录提到他们的顺序,他们表示什么,这也是不同的,稍后我们会予以解释。“支派”表示宗教,“十二支派”表示在与教会有关的一切方面的教会,因为在希伯来语,“支派”和“权杖”是一个词,“权杖”是指国,主的国是天堂和教会。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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