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以色列各支派中受印的”表示主的天堂和教会由他们形成。“支派”表示在生活良善方面的宗教,“各支派”表示在一切爱之良善和源于产生生活良善的这良善的一切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爱之良善和教义真理;这两者的婚姻就是教会。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在该婚姻方面的教会,每个支派都代表、因而表示存在于这婚姻中的某个普遍良善之真理,或真理之良善。至于每个支派表示什么,这至今还没有揭示给任何人,也不能揭示,免得因不连贯的解释,隐藏在结合为一体的这些事物里面的神圣性遭到亵渎,因为它们的含义取决于它们的结合。
按照他们出生时,经上提到他们的顺序(创世记29章; 30章; 35:18),他们具有一种含义;该顺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但,拿弗他利,迦得,亚设,以萨迦,西布伦,约瑟,便雅悯。(创世记35:23-26)
按照他们到埃及时,经上提到他们的顺序,他们具有另一种含义;该顺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西布伦,迦得,亚设,约瑟,便雅悯,但,拿弗他利。(创世记46:8-24)
按照他们的父亲以色列祝福他们的顺序,他们又具有一种含义;该顺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西布伦,以萨迦,但,迦得,亚设,拿弗他利,约瑟,便雅悯。(创世记49章)
按照摩西祝福他们的顺序,他们又具有另一种含义;该顺序如下:
流便,犹大,利未,便雅悯,约瑟,以法莲,玛拿西,西布伦,迦得,但,拿弗他利,亚设。(申命记33章)
此处提到了以法莲和玛拿西,没有提到西缅和以萨迦。
按照他们安营和起行的顺序,他们同样具有不同的含义;该顺序如下:
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支派在东边;流便、西缅和迦得支派在南边;以法莲、玛拿西和便雅悯支派在西边;但、亚设和拿弗他利支派在北边;利未支派在中间。(民数记2:1-25)
按照其它地方提到他们的顺序,他们又具有不同的含义;如:创世记(35:23-26),民数记(1:5-16; 7:1-89; 13:4-15; 26:5-57; 34:17-28),申命记(27:2, 13),约书亚书(15-19章),以西结书(48:1-35)。因此,当巴兰看见以色列按其支派居住时,他说:
雅各啊,你的帐幕何等佳美,以色列啊,你的居所何其美好。(民数记24:1-5等)
有十二块宝石照着以色列十二个儿子的名字被镶在决断的胸牌,即乌陵和土明上(出埃及记28:15-21),各支派的含义按其系列而取决于求问,它们会提供求问的答案。至于按照此处启示录提到他们的顺序,他们表示什么,这也是不同的,稍后我们会予以解释。“支派”表示宗教,“十二支派”表示在与教会有关的一切方面的教会,因为在希伯来语,“支派”和“权杖”是一个词,“权杖”是指国,主的国是天堂和教会。
1019.启16:19.“那大城裂为三段”表示取自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一切都消散了。这从“城”和“裂为三段”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223节);所指的是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因为它被称为“大城”;所指的是真理的教义的一切,因为经上补充说“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这句话表示良善的教义的一切;因为教义既论述论及信的真理,也论述论及爱的良善;因此,我们才会说真理的教义和良善的教义。“裂为三段”是指消散。“裂为三段”之所以是指消散,是因为“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当这些分裂时,随之而来的就是消散。“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并论及真理(参看AE 532节)。以西结书(5:2)中“分为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八诫)
现在要解释十诫的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作假见证”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表示通过诬告邻舍而说邻舍的谎言。但它在内义上表示称公义为不义,称不义为公义,并通过虚假来证实它;而它在至内在的意义上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另一方面表示通过利用谬误、表象、虚构、错误应用的知识、诡辩等等确认教义的虚假来证明这虚假是真理。这些确认本身和由此产生的说服就是假见证,因为它们是假证词。由此可见,此处所指的,不仅是法官面前的假见证,而且还是在屈枉正直中使公义成为不义,使不义成为公义的法官自己,因为他和证人自己一样扮演了假证人的角色。这同样适用于凡使直看似曲,使曲看似直的人,以及凡歪曲圣言的真理,败坏圣言的良善的教会领袖。总之,对真理的一切歪曲,无论这真理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若是出于一颗邪恶的心来做的,就是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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