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以色列各支派中受印的”表示主的天堂和教会由他们形成。“支派”表示在生活良善方面的宗教,“各支派”表示在一切爱之良善和源于产生生活良善的这良善的一切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爱之良善和教义真理;这两者的婚姻就是教会。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在该婚姻方面的教会,每个支派都代表、因而表示存在于这婚姻中的某个普遍良善之真理,或真理之良善。至于每个支派表示什么,这至今还没有揭示给任何人,也不能揭示,免得因不连贯的解释,隐藏在结合为一体的这些事物里面的神圣性遭到亵渎,因为它们的含义取决于它们的结合。
按照他们出生时,经上提到他们的顺序(创世记29章; 30章; 35:18),他们具有一种含义;该顺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但,拿弗他利,迦得,亚设,以萨迦,西布伦,约瑟,便雅悯。(创世记35:23-26)
按照他们到埃及时,经上提到他们的顺序,他们具有另一种含义;该顺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西布伦,迦得,亚设,约瑟,便雅悯,但,拿弗他利。(创世记46:8-24)
按照他们的父亲以色列祝福他们的顺序,他们又具有一种含义;该顺序如下:
流便,西缅,利未,犹大,西布伦,以萨迦,但,迦得,亚设,拿弗他利,约瑟,便雅悯。(创世记49章)
按照摩西祝福他们的顺序,他们又具有另一种含义;该顺序如下:
流便,犹大,利未,便雅悯,约瑟,以法莲,玛拿西,西布伦,迦得,但,拿弗他利,亚设。(申命记33章)
此处提到了以法莲和玛拿西,没有提到西缅和以萨迦。
按照他们安营和起行的顺序,他们同样具有不同的含义;该顺序如下:
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支派在东边;流便、西缅和迦得支派在南边;以法莲、玛拿西和便雅悯支派在西边;但、亚设和拿弗他利支派在北边;利未支派在中间。(民数记2:1-25)
按照其它地方提到他们的顺序,他们又具有不同的含义;如:创世记(35:23-26),民数记(1:5-16; 7:1-89; 13:4-15; 26:5-57; 34:17-28),申命记(27:2, 13),约书亚书(15-19章),以西结书(48:1-35)。因此,当巴兰看见以色列按其支派居住时,他说:
雅各啊,你的帐幕何等佳美,以色列啊,你的居所何其美好。(民数记24:1-5等)
有十二块宝石照着以色列十二个儿子的名字被镶在决断的胸牌,即乌陵和土明上(出埃及记28:15-21),各支派的含义按其系列而取决于求问,它们会提供求问的答案。至于按照此处启示录提到他们的顺序,他们表示什么,这也是不同的,稍后我们会予以解释。“支派”表示宗教,“十二支派”表示在与教会有关的一切方面的教会,因为在希伯来语,“支派”和“权杖”是一个词,“权杖”是指国,主的国是天堂和教会。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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