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4.启7:2.“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表示主的规定和调节。此处“天使”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为祂“从日出之地上来”,“从日出之地”或从东方,就是从神性之爱,因为在灵界,主就是太阳和东方,在神性之爱方面被如此称呼。祂在规定和调节,这一点从祂吩咐四位天使“不可伤害地和海,等神的众仆人在额上被盖了印”明显看出来。“天使或使者”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面前的天使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在永恒的一切日子保抱他们、怀搋他们。(以赛亚书63:9)
创世记:
救赎我脱离一切邪恶的那天使赐福与他们。(创世记48:16)
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来到祂的殿。(玛拉基书3:1)
出埃及记: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就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3)
在希伯来语,“天使或使者”和“被差遣的”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正因如此,主经常称自己是“父所差来的”,“父所差来的”是指神性人身。但在相对意义上,“天使或使者”是指凡接受主的人,无论在天堂还是在世界上。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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