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3.“执掌地上的四风,使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和任何树上”表示主阻止并抑制进入善人与恶人结合所在的低层部分或区域的更近、因而更强烈的流注。要知道,当恶人在天堂下面的灵人界大大增加,以至于天堂里的天使无法继续处于其爱与智慧的状态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没有支撑和根基。这是由下面的恶人大大增加造成的,所以为了维持天使的状态,主以其越来越强烈的神性流入,并且这种流入会持续下去,直到若不将下面的恶人与善人分离,他们就再也无法被任何流注保存。这种分离是通过众天堂的下沉和接近,因而通过更强烈的流注实现的,直到最终恶人无法忍受它;然后,恶人就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也是前一章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他们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因为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启示录6:16-17)
不过,要继续解释。“四风”表示天堂的流注;“地,海和一切树”表示一切低层区域和那里的一切事物;“地和海”表示一切低层区域;“一切树”表示那里的一切事物。“风”表示流注,确切地说,表示进入理解力的真理的流注,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灵啊,要从四风而来,吹进这些被杀的人里面,使他们可以活过来。(以西结书37:9-10)
撒迦利亚书:
见有套着四匹马的四辆战车,这些是天的四风。(撒迦利亚书6:1-5)
约翰福音:
你们必须重生。风随着意思吹,却不晓得它从哪里来,往那里去。(约翰福音3:7, 8)
耶利米书:
制造大地者用智慧预备了世界,从祂府库中带出风来。(耶利米书10:12-13; 51:15-16; 诗篇135:7)
诗篇:
耶和华使风刮起,水便流动。祂宣告祂的话、祂的律例和典章。(诗篇147:18, 19)
又:
耶和华赞美执行祂话的狂风。(诗篇148:8)
又:
耶和华以风为使者。(诗篇104:3-4)
又:
耶和华藉着风的翅膀快飞。(诗篇18:10; 104:3)
“风的翅膀”是指流入的神性真理;主因此被称为“鼻中的气”(耶利米哀歌4:20)。经上记着:
祂将生命的灵魂吹进亚当的鼻孔。(创世记2:7)
还有:
主向祂的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1, 22)
“圣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主向门徒吹气”就代表、因而表示进入门徒的神性真理的流注。“风”和“呼吸或气息”表示进入理解力的神性真理的流注,这是由于肺和理解力的对应关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371-429节)。因此,由于经由天堂而来的更近、更强烈的神性流注驱散恶人里面的真理,所以“风”表示对他们里面的真理的驱散,因而表示他们与地狱的结合,以及毁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耶利米书:
我要使四风从天的四边刮到以拦,将他们分散。(耶利米书49:36)
以赛亚书:
你要簸扬它们,好叫风将它们吹去,旋风把它刮散。(以赛亚书41:16)
又: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使他们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约伯记:
耕罪孽的人,因神的气浪就灭亡;因祂鼻中的气息,他们就消没。(约伯记4:8-9)
诗篇:
因耶和华的斥责,因你鼻孔的气息喷出,世界的根基就显露。(诗篇18:15)
但以理书:
我在异象中观看,看哪,天的四风刮在大海之上。有四个兽上来。(但以理书7: 2-3等)
耶利米书:
忿怒从耶和华的暴风中发出,必猛刮到恶人头上。(耶利米书23:19; 30:23)
诗篇:
我的神啊,求你用狂风追赶他们,用暴风恐吓他们。(诗篇83:15)
那鸿书:
耶和华的道路在旋风和暴风中。(那鸿书1:3等; 耶利米书25:32; 以西结书13:13; 何西阿书8:7; 阿摩司书1:14; 撒迦利亚书9:14; 诗篇11:6; 50:3; 55:8)
诗篇:
祂一吩咐,狂风就刮起。神使狂风止息,波浪就平静。(诗篇107:25, 29)
由此明显可知,以下这些话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
耶稣在船上斥责风,向海说,住了吧!静了吧!(马可福音4:39-40; 路加福音8:23-24)
此处“海”表示地狱,“风”表示来自地狱的流注。“东风”只表示强烈的流注(以西结书17:10; 耶利米书18:17; 以西结书19:12; 何西阿书13:15; 诗篇48:7)。吹干红海的“东风”也并非表示别的(出埃及记14:21);对此,摩西五经上如此记着:
因你鼻中的气息,水便堆积起来,你用风一吹,海就把他们淹没。(出埃及记15:8, 10)
由此可见,“执掌地上的四风,使风不吹在地上”表示阻止并抑制进入低层部分或区域的更近和更强烈的流注。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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