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37

337.启6:15.

337.启6: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和一切奴仆、一切自由人”表示那些在分离之前,要么从其他人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处于其知识的科学,或认知的知识,处于学问,却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只有那些知道“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奴仆和自由人”在灵义上分别表示什么的人,才能知道这就是前面这些话按顺序是什么意思。因为在灵义上,“君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大人物”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富人”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勇士”表示那些处于学问的人;“奴仆”表示那些从其他人那里,因而从记忆处于这些事物的人;“自由人”表示那些从自己那里,因而从判断处于这些事物的人。不过,从圣言来证明所有这些名称的含义太冗长乏味了。前面已经说明“君王”表示什么(AR 20节);“富人”表示什么(AR 206节);至于“大人物”表示什么,这从耶利米书(5:5)、那鸿书(3:10)和约拿书(3:7)明显看出来;因为“大”论及良善(AR 896, 898节);下面我们会看到,“勇士”,“奴仆”和“自由人”是指那些要么从其他人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处于学问的人。之所以说他们处于这些事物,却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是因为恶人,甚至最坏的人,也可能处于知识或科学,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理解,还可能处于丰富的学问;但他们因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所以实际上没有处于它们;因为只在理解力中,同时不在生活中的东西,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就好像在入口的大厅;但同时在生活中的东西在这个人里面,它在他里面就好像在房子里面。因此,后者被保留,前者被弃绝。

诠释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