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7.启6: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和一切奴仆、一切自由人”表示那些在分离之前,要么从其他人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处于其知识的科学,或认知的知识,处于学问,却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只有那些知道“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奴仆和自由人”在灵义上分别表示什么的人,才能知道这就是前面这些话按顺序是什么意思。因为在灵义上,“君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大人物”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富人”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勇士”表示那些处于学问的人;“奴仆”表示那些从其他人那里,因而从记忆处于这些事物的人;“自由人”表示那些从自己那里,因而从判断处于这些事物的人。不过,从圣言来证明所有这些名称的含义太冗长乏味了。前面已经说明“君王”表示什么(AR 20节);“富人”表示什么(AR 206节);至于“大人物”表示什么,这从耶利米书(5:5)、那鸿书(3:10)和约拿书(3:7)明显看出来;因为“大”论及良善(AR 896, 898节);下面我们会看到,“勇士”,“奴仆”和“自由人”是指那些要么从其他人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处于学问的人。之所以说他们处于这些事物,却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是因为恶人,甚至最坏的人,也可能处于知识或科学,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理解,还可能处于丰富的学问;但他们因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所以实际上没有处于它们;因为只在理解力中,同时不在生活中的东西,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就好像在入口的大厅;但同时在生活中的东西在这个人里面,它在他里面就好像在房子里面。因此,后者被保留,前者被弃绝。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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