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6.“众山和海岛都被挪移,离开其位置”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逐渐远去了。没有灵义,没有人能看出,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然而,它们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山”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还因为天使们都住在山上;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住在高山上,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天使住在较低的山上;因此,“每座山”表示每种爱之良善。“海岛”是指那些离对神的敬拜更远的人(参看AR 34节);在此是指那些处于信,不那么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因此在抽象意义上,“每座海岛”表示每个信之真理;“被挪移,离开其位置”表示逐渐远去。正因天使的居所都在大山和小山上,所以在圣言中,“大山”和“小山”表示天堂和教会,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存在的地方,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就是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存在的地方。
“大山”和“小山”表示天堂和教会,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存在的地方,因而是主所在的地方,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我要向诸山举目,帮助从何而来。(诗篇121:1)
那鸿书:
看哪,在山上有传平安之人的脚踪。(那鸿书1:15; 以赛亚书52:7)
诗篇:
大山和小山都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9)
又:
神的山是巴珊山,诸山冈的山是巴珊山。诸山啊,大山的诸山冈,你们为何跳跃?耶和华渴望住在山上,耶和华必住这山,直到永远。(诗篇68:15-16)
又:
大山跳跃像公羊,小山蹦跳像羊群的仔儿;大地啊,你在主面前经历产痛。(诗篇114:4-7)
以赛亚书: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从犹大中领出那要继承我众山的,我的选民要承受它们,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那时,在犹太的,让他们逃到山上。(马太福音24:16)
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诗篇36:6)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要出去争战,到那日,祂的脚必站在朝东的耶路撒冷面前的橄榄山上。(撒迦利亚书14:3, 4)
由于“橄榄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白天在殿里教导人,但夜里就出去在橄榄山上过夜(路加福音21:37; 22:39; 约翰福音8:1)。因此,主在那山上与祂的门徒谈论祂的降临和时代的完结(马太福音24:3;马可福音13:3等)。而且,祂还从那里到耶路撒冷并受难(马太福音21:1; 26:30; 马可福音11:1; 14:26; 路加福音19:29, 37; 21:37; 22:39)。由于“山”表示天堂和爱,所以耶和华降临在西乃山顶上颁布律法(出埃及记19:20; 24:17)。由于同样的原因,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形像时,也是在一座高山上(马太福音17:1)。因此缘故,锡安坐落在一座山上,耶路撒冷也是,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两者被称为“耶和华的山”和“圣山”。其它地方的“大山和小山(或冈陵、山冈等)”具有相同的含义(如以赛亚书7:25; 30:25; 40:9; 44:23; 49:11, 13; 55:12; 耶利米书16:15, 16; 以西结书36:8; 约珥书3:17, 18; 阿摩司书4:1, 13; 9:13, 14; 诗篇65:6; 80:8, 10; 104:5-10, 13)。
“大山和小山(或冈陵、山冈)”表示这些爱,这一点可从它们的反面意义更清楚地看出来,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日子必临到一切高山,临到一切被抬高的冈陵。(以赛亚书2:12, 14)
又:
一切山谷都要抬高,大山小山都要削低。(以赛亚书40:4)
以西结书:
诸山必被推倒,陡地必塌陷。(以西结38:20, 21)
耶利米书:
看哪,毁灭全地的山哪,我和你作对,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又:
我观看大山,看哪,它们尽都震动,小山也都倾覆。(耶利米书4:23-25)
申命记:
在我的怒中有火点燃,连山的根基也着了火。(申命记32:22)
以赛亚书:
我要使大山小山荒废。(以赛亚书42:15)
又:
雅各啊,看哪,我已使你成为打谷器,使你打诸山,把它们打碎,使小山如糠秕,使风将它们吹去。(以赛亚书41:15-16)
耶利米书:
你们的脚在昏暗山上绊跌之先,当将荣耀归给耶和华神。(耶利米书13:16)
那妇人,也就是巴比伦所坐的“七座山”不是指别的(启示录17: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4:13; 耶利米书50:6; 9:10; 以西结书6:3, 13; 34:6; 弥迦书6:1, 2; 那鸿书1:5, 6; 诗篇46:2, 3)。由此明显可知,“众山和海岛都被挪移,离开其位置”,以及后面“各海岛都逃避了,众山也不见了”(启示录16:20;AR 714节)是什么意思。
900.“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再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也不再遭受它们的侵扰。这从“灵说”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灵说”是指肯定这是真的,因为“天使”和“灵”一样,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劳苦”是指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并来自它们的侵扰,因而是指试探(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息了劳苦”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再处于它们,或说摆脱它们。这清楚表明,“灵说,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表示他们将不再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也不再遭受它们的侵扰,这是真的。前一节论述了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并承认祂的神性之人所经历的试探,因此本节论述属灵的试探之后的安慰;因为如前所述(AE 897节),喜乐在一切属灵的试探之后出现。
“劳苦”是指试探,因为试探是灵魂的劳苦,或属灵的劳苦;以赛亚书中的“劳苦”也是指它们:
耶和华想要压伤他,使他软弱;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他就必看见种,也必延长日子,耶和华的旨意必藉着他的手亨通;他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满足。(以赛亚书53;10, 11)
这些话论及主,这一整章都在论述祂。“耶和华想要压伤他,使他软弱”描述了主所受的试探,它们是最严重、最痛苦的,因为它们是忍受众地狱的;通过试探,自我之爱被破碎,因而身体被压伤和虚弱。“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表示如果祂忍受试探以至于死;“他就必看见种”表示神性真理必从祂发出,“种”表示真理,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必延长日子”表示也必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长”,因而“延长”论及良善(参看AE 629a节),“日子”表示状态。“耶和华的旨意必藉着他的手亨通”表示因此,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要被保持在神序中;“灵魂的劳苦”表示通过试探;“他必看见,便满足”表示荣耀。这就是这些话在至高意义上的含义,至高意义论述主。但在相对意义上,它们描述了人类的拯救,主出于神性之爱为人类争战。
经上说,“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就好像他是否这样做是值得怀疑的事。但此处所包含的真理与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的话所包含的一样:
我舍弃自己的灵魂,我会再取回来;没有人夺去我的灵魂,是我自己舍弃的;我有权枘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约翰福音10:17, 18)
没有人能看到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除非他知道什么叫试探,人通过试探重生。因为在这些试探中,人被保持在他的自由中,由此在他看来,就好像他凭自己争战。事实上,人在试探中所拥有的属灵自由比他没有在试探中时所拥有的更强有力,因为它更内在。除非人在试探中出于这种自由争战,否则他不能变得属灵;因为一切自由都属于爱,故那时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出于对永生的爱争战;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内在才能打开,人才能重生。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主的这些话包含什么,即:祂出于祂自己的自由争战,最终舍弃祂的灵魂,以便祂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从而可以凭祂自己成为公义,祂若不出于祂的自由,就不能成为公义;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我舍弃自己的灵魂;我有权枘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
那些不知道这个奥秘的人会像阿里乌斯派一样解读这些话,即:主是被收养的,不是神真正的儿子;因此,祂被收养,是因为祂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或忍受十字架的死亡;殊不知,这些话涉及祂凭自己的能力从祂的人身与地狱争战,并战胜了它们,还凭自己的能力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祂自己里面的真正神性合一,从而使它成为神性;如果绝对的自由没有留给祂的人身,那么这一切事是绝无可能成就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以赛亚书中说:“如果祂以他的灵魂作为赎罪祭。”自由属于爱,属于意愿,因而属于人的生命,表面上看,自由似乎是他自己的自我,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 145节)一书。人必须有自由才能重生,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1937, 1947, 2876, 2881, 3145, 3158, 4031, 8700节)。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法以其它方式被植入人,表面上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AC 2877, 2879, 2880, 8700节)。凡被迫所行的,都不与人结合(AC 2875, 8700节)。自我强迫来自自由,被强迫不是(AC 1937, 2881节)。一切试探里面都有自由,但这种自由在人里面更内在地来自主,因此,他才会争战,想要获胜,而不是被打败,而没有自由,他不会这样做(AC 1937, 1947, 2881节)。主独自并凭祂自己的能力与所有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AC 1692, 1813, 2816, 4295, 8273, 9937节)。因此,主唯独凭祂自己成为公义(AC 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节)。主的最后试探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那时祂获得了完全的胜利,祂通过这最后的审判征服了地狱,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AC 2776, 2803, 2813, 2814, 10655, 10659, 10828节)。这一切都来自《属天的奥秘》,《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中的以下标题从中摘录的更多:人的自由(可参看NJHD 148, 149节);总体上的试探(NJHD 196-200节);主所受的试探(NJHD 201, 3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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