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1.“见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在这些人中间完全改变,以及恐惧。“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改变,因为“地”表示教会(AR 285节);还因为在灵界,无论在何处,当教会的状态败坏,有了一个改变时,就会有一场地震;由于这是他们毁灭的前奏,所以他们陷入恐惧。因为在灵界,地在外表上就像自然界的地(AR 260节);但由于灵界的地和那里的其它一切事物一样,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所以改变是照着居民当中的教会状态而发生的;当教会的状态败坏时,地会震动、战抖,甚至下沉,离其本位。当最后的审判即将发生,并且正在发生或完成时,情况就是这样,这一事实可见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地震”,地的“震动”、“动摇或摇撼”、“战抖或离其本位”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多处必有瘟疫、饥荒和地震。(马太福音24:7; 马可福音13:8; 路加福音21:11)
这话论及最后的审判。以西结书:
我在怒火中说;那日必有大地震,地面上的众人都必战栗,诸山必被推倒。(以西结书38:18-20)
启示录:
有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启示录16:18)
以赛亚书:
在万军之耶和华的愤恨中,我必使天动摇,地也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3)
以赛亚书:
地的根基也动摇了,地大大震动,其罪过在它上头沉重。(以赛亚书24:18-20)
诗篇:
因祂发怒,地就摇撼震动,山的根基也战抖。(诗篇18:7)
那鸿书:
大山在耶和华面前震动,磐石也倾覆。(那鸿书1:5, 6)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10:10; 49:21; 约珥书2:10; 哈该书2:6-7; 启示录11:19等)。不过,要明白,这些事发生在灵界,而不是发生在自然界;它们在这方面表示诸如前面所解释的那些事。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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