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启6:12.“他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表示主对那些内在邪恶,即将面临最后审判之人的生命状态的检查。所论述的是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但为了可以理解它们,必须揭示两个奥秘:第一,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那些在外在形式上像基督徒,口头上也信奉教会的事物,但在内在形式上,或心里却反对它们的人身上;由于他们是这样的,所以就其外层而言,他们与终端天堂相结合,但就其内层而言,他们却与地狱相结合。第二,他们与终端天堂结合到几时,他们的意愿和爱的内在就关闭到几时,因此,他们在其他人面前显得并不邪恶;但当他们与终端天堂分离时,他们的内层就暴露出来,并被发现与他们的外层完全对立,他们凭其外层掩饰和伪装,谎称他们是天堂天使,他们所住的地方是天堂。这些所谓的天堂就是最后的审判之时过去了的“先前的天”(启示录21:1)。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最后的审判》(70, 71节)这本小著,以及《最后的审判(续)》(10节)。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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