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8.启6:11.“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表示他们与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天使的交流和结合。“衣服”表示真理(AR 166节),“白衣”表示真正的真理(AR 212节)。“衣服”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所拥有的真理而穿衣;每个人都照着他与天使社群的结合而穿衣。因此,当结合被恩赐时,他们看上去立刻以同样的方式穿上衣服;正因如此,“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表示与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天使的交流和结合被赐给他们。“袍子”、“外袍”和“外衣”表示总体上的真理,因为它们是总体的遮盖物。人若知道这些事物的这种含义,可能会知道隐藏在以下经文中的奥秘:
当以利亚遇见以利沙时,将自己的外衣搭在他身上。(列王纪上19:19)
以利亚用自己的外衣将约旦河水分开。(列王纪下2:8)
以利沙也是这么做的。(列王纪下2:14)
当以利亚被接上去时,外衣从他身上掉下来,以利沙拾起它。(列王纪下2:12, 13)
因为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他们的“外衣”表示总体上圣言的神性真理。他也能知道亚伦以弗得的外袍,袍子底边有蓝色和紫色的石榴,还有金铃铛(出埃及记28:31-35)表示什么。这“外袍”表示总体上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9825节)。以下经文中的“袍子”和“外袍或外衣”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西结书:
所有沿海的首领都必从宝座上下来,除去外袍。(以西结书26:16)
马太福音:
文士和法利赛人将袍子的繸子做长了,为要叫人看见。(马太福音23:5)
弥迦书:
我的百姓为了一件衣服给自己兴起仇敌,你们从那些经过的人身上剥去外衣。(弥迦书2:8)
以及其它地方。
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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