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25

325.“我看见在祭

325.“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照圣言的真理生活并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遭恶人恨恶、侮辱和弃绝的人,主保护他们,免得他们被迷惑。“在祭坛底下”表示低地,就是主保护他们的地方;“祭坛”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对主的敬拜;“被杀之人的灵魂”在此不是指殉道者,而是指那些在灵人界遭恶人恨恶、侮辱和弃绝,会被龙的追随者和异端分子迷惑的人。“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表示为照圣言的真理生活,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天上的“见证”不会赐给任何人,只赐给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为是主作见证,并让天使作见证(AR 16节):
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既然他们在“祭坛底下”,那么很明显,他们受到主的保护;因为所有过着某种仁爱生活的人都受到主的保护,免得他们被恶人伤害;最后的审判之后,当恶人被移除时,他们就从他们的保护者手中被释放,并升入天堂。最后的审判之后,我经常看见他们从低地被释放出来,并被提入天堂。
“被杀之人”是指那些在灵人界遭恶人弃绝、侮辱和恨恶,会被迷惑的人,以及那些渴望知道真理,但因教会中的虚假而不能的人,这一点可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神说,要牧养这将宰的群羊,拥有它们的宰杀它们;因此,我因你牧养这将宰的群羊,就是羊群中最困苦的。(撒迦利亚书11:4, 5, 7)
诗篇:
我们终日被杀;被视为待宰的羊;耶和华啊,不要丢弃我们。(诗篇44:22, 23)
以赛亚书:
将来雅各要使他们扎根,或他被杀戮,岂像杀戮被他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 7)
耶利米书:
因为我听见锡安女子的声音,我现在有祸了;我的灵魂因杀人者疲惫不堪。(耶利米书4:31)
马太福音:
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必为我的名被恨恶。(马太福音24:9; 约翰福音16:2, 3)
这些话是主对门徒说的;但“门徒”是指所有敬拜主,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的人。
在灵人界,恶人不断渴望杀害;但他们在那里不能从身体上杀害,所以就不断渴望从灵魂上杀害;他们因不能杀害,所以就对这些人充满这种仇恨,以至于再没有什么比向他们行恶更令他们快乐的了。这就是主保护他们的原因,当最后的审判过后,恶人被扔进地狱时,他们就从他们的保护者那里被释放出来;可参看对第20章的解释(AR 846节),那里论述了这个主题。在圣言中,“杀”表示摧毁灵魂,也就是属灵地杀害,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和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14:19-21; 26:21; 耶利米书25:33; 耶利米哀歌2:21; 以西结书9:1,6; 启示录18:24。

诠释启示录 #787

787.“全地都希奇

787.“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教会中更有学问的人对这些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远远的接收。这从“希奇跟从那兽”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希奇跟从那兽”当论及表面上通过设计出来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清除与圣言的不一致时,是指更有学问的人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的接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教会(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 742, 752节)。“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接受和接收,因为希奇吸引人,被吸引的人就跟从。
在圣言中,经上频繁提到“随从神”、“跟从神或跟神走”、“随从别神”、“随从领袖”、“随众”;这些短语表示从心里跟随并承认,也表示与他们同在,与他们一起生活,并与他们相交,如以下经文。列王纪上: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上: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摩西五经: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同一先知书: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你的神都从你中间毁灭了。(申命记4:3)
由此明显可知,“随从”某人表示跟随他,服从他,从他行事,从他活着。“走”也表示生活。由此可见,“希奇跟从那兽”表示出于以下说服的接受和接收,即:表面上看,与圣言的不一致似乎被清除了。
之所以表示更有学问的人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远远的接收,是因为有学问的人设计了信仰与其产生善行的生活结合的方式;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因不能从内在调查这些不一致,所以就接收它们,各人照各人的理解来接收;因此,这个信条,即唯信是得救的基本方法在全地(或全世界),或基督教会被接受。
还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表面上看,这个宗教的主要观点,即:得救在于唯信,不在于善行是如何被清除的,因而是如何被有学问的人接受的。因为这些人设计了从信仰发展到善行的各个阶段,他们将这些阶段称为称义的步骤。他们迈出的第一步是从老师和牧师那里去听,第二步是从圣言获得信息证明情况就是这样;第三步是承认;由于教会的东西无法从心里被承认,除非先有试探,所以他们将试探加入到这一步;如果那时所遇到的怀疑被圣言或牧师驱散,这个人因此得胜了,那么他们就说,此人有了信心,这是对事情真相的一种确定,也是对他凭主的功德得救的信心。但由于在试探中所遇到的怀疑主要源于不理解圣言,而圣言经常提到“行为”、“作为”、“实行”和“作工或工作”,所以他们说,理解力必须加以控制,以服从信仰。因此,接下来是第四步,就是行善的努力;他们在这一步结束,声称当人到达这个阶段时,他就称义了,然后他生活的一切行为都被神接受,神也不看他生活的邪恶,因为它们都被赦免了。有学问的人设计出信仰与善行的这种结合,还接受它;但这种结合很少延伸到普通人那里,既因为它超出了其中一些人的理解力,还因为这些人大部分忙着做生意和工作,他们转移了心智,没有去理解这个教义的内在奥秘。
但不那么有学问的人却以不同的方式接收信仰与善行的这种结合,以及由此与圣言的表面一致。这些人对称义的步骤一无所知,而是相信唯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当他们从圣言那里看到,并从牧师那里听到,行善是必须的,人要照着自己的作为受审判时,就认为信仰产生善行,因为他们以为,知道牧师所教导的那些事,并由此认为事情就是这样,便构成信仰。由于这一步先到来,所以他们相信信仰产生善行,他们称这善行为信的果子,不知道这种信只是记忆的信,而记忆的信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历史的信,因为它源于别人,因而是与他们在一起的别人的,这种信永远不可能结出任何好果子。基督教界的大多数人已经陷入这个错误,因为唯信作为得救的主要方法,事实上作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已经被接受了。接下来要解释信与仁,或相信与实行如何构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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