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23

323.“可以用剑、

323.“可以用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表示通过教义的虚假,生活的邪恶,自我之爱和欲望。“剑”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良善和真理争战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可参看AR 52, 108, 117节)。因此,由于经上论述的是教会中的一切良善的毁灭,所以“剑”在此表示教义的虚假。下面会证实,“饥荒”表示生活的邪恶。“死亡”之所以表示人的自我之爱,是因为“死亡”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表示与属灵生命分离的属世生命,如前所述(AR 321节),这种生命就是人的自我之爱的生命;因为人出于这种生命只爱自己和世界,因而也爱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因来自这种生命的爱而令他感到快乐。“地上的野兽”表示来自这爱的欲望(参看AR 567节)。在此要说一说“饥荒”的含义:(1)“饥荒”表示源于生活邪恶的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剥夺和弃绝。(2)它也表示因教会中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缺乏而对这些知识或认知的无知。(3)它同样表示对知道并理解它们的渴望。
(1)“饥荒”表示源于生活邪恶的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剥夺和弃绝,因而表示生活的邪恶,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他们必被剑和饥荒灭绝,他们的尸首必给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4)
以赛亚书:
这两样东西必临到你,就是荒凉、破坏、饥荒、剑。(以赛亚书51:19)
耶利米书:
看哪,我必察罚他们;少年人必死在剑下,他们的儿女必因饥荒而死。(耶利米书11:22)
又:
愿你将他的儿子们交与饥荒,使他们倒在剑的手上;愿男人被死亡所杀。(耶利米书18:21)
又:
我必打发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使他们像极坏的无花果,坏得不能吃,我必用剑、饥荒、瘟疫追赶他们。(耶利米书29:17–18)
又:
我必打发剑、饥荒、瘟疫到他们中间,直到他们从地上灭绝。(耶利米书24:10)
又:
我向你们宣告释放剑、饥荒、瘟疫的自由,我要将你们交付给所有民族的喧闹。(耶利米书34:17)
以西结书:
因你玷污了我的圣所,你的第三部分必遭瘟疫而死,他们必因饥荒消灭,第三部分必倒在剑下,那时,我要打发饥荒的恶箭,就是那为毁灭的,临到他们。(以西结书5:11-12, 16-17)
又:
在外有剑,在内有瘟疫、饥荒。(以西结书7:15)
又:
因这一切可憎的恶事,他们必倒在剑、饥荒、瘟疫之下。(以西结书6:11, 12)
又:
我打发我这四样邪恶的判罚,就是剑、饥荒、恶兽、瘟疫临到耶路撒冷,将人与牲畜从它那里剪除。(以西结书14:13, 15, 21;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14:12-13, 15-16; 42:13-14, 16-18, 22; 44:12-13, 17; 马太福音24:7-8; 马可福音13:8; 路加福音21:11)
在这些经文中,“剑”、“饥荒”、“瘟疫”、“兽”与此处提到的“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每一个词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在灵义上,“剑”是指属灵生命因虚假而毁灭;“饥荒”是指属灵生命因邪恶而毁灭;“地上的野兽”是指属灵生命因对虚假和邪恶的贪欲而毁灭;“瘟疫”和“死亡”表示完全耗尽或彻底毁灭,因而表示诅咒。
(2)“饥荒”表示因教会中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缺乏而对这些知识或认知的无知,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各段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3; 8:19-22; 耶利米哀歌2:19; 5:8-10; 阿摩司书8:11-14; 约伯记5:17; 205:17, 20; 以及其它地方)。
(3)“饥荒”或“饥饿”表示对知道并理解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渴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8:21; 32:6; 49:10; 58:6, 7),撒母耳记上(2:4, 5),诗篇(33:18, 19; 34:9, 10; 37:18, 19; 107:8, 9, 35-37; 146:7),马太福音(5:6; 25:35, 37, 44),路加福音(1:53),约翰福音(6:35),以及其它地方。

诠释启示录 #1114

1114.“她怎样待

1114.“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与他们的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这从“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的含义清楚可知,“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是指按报应的法则进行报应,因而是指给予与恶行相对应的惩罚。但由于这些话是对那些按照劝诫从巴比伦中出来,也就是说,放弃这种宗教说服,并警惕它的人说的,并且这些人处于仁爱,从而不会报复,因此不惩罚其他人,所以这些话表示与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论到他们,经上说,这些人要“报应她”,后来又说“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这些话与字义上的圣言的风格是一致的(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也就是说,他们要为向他们所行的不义而报仇。经上在字义上也说,主自己发怒,惩罚,出于报复行动;然而,发怒和报复在主里面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因而在那些被主引导,并从祂生活的人里面也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在基督教界,有些人为自己形成了这种概念:神是一种普遍力量,或说他们对神的概念类似他们对宇宙的概念;有些人认为祂是在其至内层的自然界;有些人认为祂是在某种以太领域的云;有些人认为祂就像一束光;有些人则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几乎没有人形成神是人的概念;然而,神就是人。基督徒对神形成这些概念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根据他们的教义,他们相信有三个彼此不同的神性位格;父,一个不可见的神,以及主,但祂在其人性方面不是神。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神是一个灵;他们将灵想象成风、空气或以太,而事实上,每个灵都是一个人。第三个原因是,基督徒因没有生活的唯信而变得世俗化,并因自我之爱而变得肉体化;一个世俗和肉体的人是看不见神的,除非从空间来看,因而看神就像宇宙或自然界中的整个至内层,从而像是延伸了的。但从空间决看不到神,因为灵界没有空间;灵界的空间是来自相似性,或类似于空间的某种东西的表象。
每个感官人都以这种方式看见神,因为他在言语之上的思维极少;属于言语的思维对自己说“眼睛所看到的和手所摸到的,我知道是存在的”,它将其它一切当成纯粹的话语,或推测性的问题而搁置一边。这些就是基督教界没有神是一个人的概念的原因。事实上,没有这种概念,就会有对它的反感,你若检查自己,并想到神性人身,就会看到这一点;然而,主的人性或人身是神性。不过,持有上述观念的,与其说是头脑简单的人,不如说是聪明人,因为许多聪明人被自我聪明的骄傲蒙蔽了双眼,因而迷恋知识(科学),或说迷恋他们所知道的,正如主在马太福音(11:25; 13:13–15)中所说的。但要让这些人知道,所有视神为人的人都从主那里看见祂,其他所有人则从自我那里看见祂;那些从自我那里看见的人并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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