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23

323.“可以用剑、

323.“可以用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表示通过教义的虚假,生活的邪恶,自我之爱和欲望。“剑”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良善和真理争战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可参看AR 52, 108, 117节)。因此,由于经上论述的是教会中的一切良善的毁灭,所以“剑”在此表示教义的虚假。下面会证实,“饥荒”表示生活的邪恶。“死亡”之所以表示人的自我之爱,是因为“死亡”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表示与属灵生命分离的属世生命,如前所述(AR 321节),这种生命就是人的自我之爱的生命;因为人出于这种生命只爱自己和世界,因而也爱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因来自这种生命的爱而令他感到快乐。“地上的野兽”表示来自这爱的欲望(参看AR 567节)。在此要说一说“饥荒”的含义:(1)“饥荒”表示源于生活邪恶的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剥夺和弃绝。(2)它也表示因教会中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缺乏而对这些知识或认知的无知。(3)它同样表示对知道并理解它们的渴望。
(1)“饥荒”表示源于生活邪恶的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剥夺和弃绝,因而表示生活的邪恶,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他们必被剑和饥荒灭绝,他们的尸首必给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4)
以赛亚书:
这两样东西必临到你,就是荒凉、破坏、饥荒、剑。(以赛亚书51:19)
耶利米书:
看哪,我必察罚他们;少年人必死在剑下,他们的儿女必因饥荒而死。(耶利米书11:22)
又:
愿你将他的儿子们交与饥荒,使他们倒在剑的手上;愿男人被死亡所杀。(耶利米书18:21)
又:
我必打发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使他们像极坏的无花果,坏得不能吃,我必用剑、饥荒、瘟疫追赶他们。(耶利米书29:17–18)
又:
我必打发剑、饥荒、瘟疫到他们中间,直到他们从地上灭绝。(耶利米书24:10)
又:
我向你们宣告释放剑、饥荒、瘟疫的自由,我要将你们交付给所有民族的喧闹。(耶利米书34:17)
以西结书:
因你玷污了我的圣所,你的第三部分必遭瘟疫而死,他们必因饥荒消灭,第三部分必倒在剑下,那时,我要打发饥荒的恶箭,就是那为毁灭的,临到他们。(以西结书5:11-12, 16-17)
又:
在外有剑,在内有瘟疫、饥荒。(以西结书7:15)
又:
因这一切可憎的恶事,他们必倒在剑、饥荒、瘟疫之下。(以西结书6:11, 12)
又:
我打发我这四样邪恶的判罚,就是剑、饥荒、恶兽、瘟疫临到耶路撒冷,将人与牲畜从它那里剪除。(以西结书14:13, 15, 21;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14:12-13, 15-16; 42:13-14, 16-18, 22; 44:12-13, 17; 马太福音24:7-8; 马可福音13:8; 路加福音21:11)
在这些经文中,“剑”、“饥荒”、“瘟疫”、“兽”与此处提到的“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每一个词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在灵义上,“剑”是指属灵生命因虚假而毁灭;“饥荒”是指属灵生命因邪恶而毁灭;“地上的野兽”是指属灵生命因对虚假和邪恶的贪欲而毁灭;“瘟疫”和“死亡”表示完全耗尽或彻底毁灭,因而表示诅咒。
(2)“饥荒”表示因教会中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缺乏而对这些知识或认知的无知,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各段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3; 8:19-22; 耶利米哀歌2:19; 5:8-10; 阿摩司书8:11-14; 约伯记5:17; 205:17, 20; 以及其它地方)。
(3)“饥荒”或“饥饿”表示对知道并理解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渴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8:21; 32:6; 49:10; 58:6, 7),撒母耳记上(2:4, 5),诗篇(33:18, 19; 34:9, 10; 37:18, 19; 107:8, 9, 35-37; 146:7),马太福音(5:6; 25:35, 37, 44),路加福音(1:53),约翰福音(6:35),以及其它地方。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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