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23

323.“可以用剑、

323.“可以用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表示通过教义的虚假,生活的邪恶,自我之爱和欲望。“剑”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良善和真理争战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可参看AR 52, 108, 117节)。因此,由于经上论述的是教会中的一切良善的毁灭,所以“剑”在此表示教义的虚假。下面会证实,“饥荒”表示生活的邪恶。“死亡”之所以表示人的自我之爱,是因为“死亡”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表示与属灵生命分离的属世生命,如前所述(AR 321节),这种生命就是人的自我之爱的生命;因为人出于这种生命只爱自己和世界,因而也爱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因来自这种生命的爱而令他感到快乐。“地上的野兽”表示来自这爱的欲望(参看AR 567节)。在此要说一说“饥荒”的含义:(1)“饥荒”表示源于生活邪恶的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剥夺和弃绝。(2)它也表示因教会中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缺乏而对这些知识或认知的无知。(3)它同样表示对知道并理解它们的渴望。
(1)“饥荒”表示源于生活邪恶的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剥夺和弃绝,因而表示生活的邪恶,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他们必被剑和饥荒灭绝,他们的尸首必给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4)
以赛亚书:
这两样东西必临到你,就是荒凉、破坏、饥荒、剑。(以赛亚书51:19)
耶利米书:
看哪,我必察罚他们;少年人必死在剑下,他们的儿女必因饥荒而死。(耶利米书11:22)
又:
愿你将他的儿子们交与饥荒,使他们倒在剑的手上;愿男人被死亡所杀。(耶利米书18:21)
又:
我必打发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使他们像极坏的无花果,坏得不能吃,我必用剑、饥荒、瘟疫追赶他们。(耶利米书29:17–18)
又:
我必打发剑、饥荒、瘟疫到他们中间,直到他们从地上灭绝。(耶利米书24:10)
又:
我向你们宣告释放剑、饥荒、瘟疫的自由,我要将你们交付给所有民族的喧闹。(耶利米书34:17)
以西结书:
因你玷污了我的圣所,你的第三部分必遭瘟疫而死,他们必因饥荒消灭,第三部分必倒在剑下,那时,我要打发饥荒的恶箭,就是那为毁灭的,临到他们。(以西结书5:11-12, 16-17)
又:
在外有剑,在内有瘟疫、饥荒。(以西结书7:15)
又:
因这一切可憎的恶事,他们必倒在剑、饥荒、瘟疫之下。(以西结书6:11, 12)
又:
我打发我这四样邪恶的判罚,就是剑、饥荒、恶兽、瘟疫临到耶路撒冷,将人与牲畜从它那里剪除。(以西结书14:13, 15, 21;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14:12-13, 15-16; 42:13-14, 16-18, 22; 44:12-13, 17; 马太福音24:7-8; 马可福音13:8; 路加福音21:11)
在这些经文中,“剑”、“饥荒”、“瘟疫”、“兽”与此处提到的“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每一个词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在灵义上,“剑”是指属灵生命因虚假而毁灭;“饥荒”是指属灵生命因邪恶而毁灭;“地上的野兽”是指属灵生命因对虚假和邪恶的贪欲而毁灭;“瘟疫”和“死亡”表示完全耗尽或彻底毁灭,因而表示诅咒。
(2)“饥荒”表示因教会中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缺乏而对这些知识或认知的无知,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各段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3; 8:19-22; 耶利米哀歌2:19; 5:8-10; 阿摩司书8:11-14; 约伯记5:17; 205:17, 20; 以及其它地方)。
(3)“饥荒”或“饥饿”表示对知道并理解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渴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8:21; 32:6; 49:10; 58:6, 7),撒母耳记上(2:4, 5),诗篇(33:18, 19; 34:9, 10; 37:18, 19; 107:8, 9, 35-37; 146:7),马太福音(5:6; 25:35, 37, 44),路加福音(1:53),约翰福音(6:35),以及其它地方。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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