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4.启6: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表示主对圣言的神性保护。“四活物”或基路伯表示从初始到终端的圣言,以及保护,免得它的内在真理和良善遭到侵犯(可参看AR 239节);由于这些保护来自主,所以这声音是在四活物中间听见的。“在四活物中间”是指在其内在灵义方面的圣言,主保护这灵义。所表示的是保护,这一点从经上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油和酒不可糟蹋。(启示录6:6)
这句话表示,由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少,以至于什么都不是,所以必须规定,从内层隐藏在圣言中的神圣良善和真理不可遭到侵犯和亵渎;主通过这种方式规定这一点,是叫他们最终不知道任何良善,由此不知道任何真理,只知道纯粹的邪恶和虚假;因为那些知道良善和真理的人就能侵犯它们,甚至能亵渎它们,而那些不知道它们的人则不能。这就是圣治在保护圣言中的运作,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 257e节; 258节开头)。
254.前面说明,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教义就像一盏明灯,使纯正的真理被看到,这是因为圣言纯由对应写成(226-228节)。因此,圣言中的许多内容是真理的表象,而非赤裸的真理。并且许多事是照着纯属世人的理解力来写的,然而是以这样的方式写的:即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明智地理解,智慧人则智慧地理解。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故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被包裹起来的真理,可视作赤裸的真理。但这些表象一旦被确认,就会变成谬误,因为它们本质上是虚假。正是因为将真理的表象当作纯正真理并确认之,才产生了一切异端邪说,这些异端邪说已经并仍旧存在于基督教界。但将人罚入地狱的,并非这些异端邪说本身,而是引用圣言、运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包含在异端邪说里的虚假,并过着邪恶的生活。因为每个人就生在自己国家或父母的宗教信仰中,从小就被引入其中,后来又持守它。由于俗事和探究这类真理时理解力的不足,他也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将人罚入地狱的,是邪恶的生活和对虚假的确认,并且这种确认已经到了纯正真理被毁的地步。人若持守自己的宗教信仰,信神(在基督教会则信主),视圣言为神圣,并出于宗教的动机照十诫生活,就不会陷入虚假。因此,当听闻真理,并以自己的方式来领受它们时,他就能信奉它们,并由此从虚假中被解救出来。然而,若人确认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虚假一经确认,就会稳定下来,无法根除。确认虚假如同向它宣誓效忠,尤其在它粘附到我欲或对自己才华的骄傲上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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