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07

307. “使人彼此

307. “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内部仇恨、来自地狱的侵扰和内在不安。当“夺去和平”表示夺去仁爱、属灵的安全和内在的安息时,当“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灭绝时,所表示的就是这些东西;因为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时,这些东西就存在;当人们不知道何为良善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当没有仁爱时,内部仇恨就存在;同样,当没有属灵的安全时,地狱的侵扰就存在;当没有远离邪恶及其欲望的安息时,内在不安就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情况就是这样,即便在世上不是这样,死后也必是这样。“杀”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下文中“剑”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圣爱与圣智 #387

387.人的心智就是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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