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5.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这些人中间,在良善方面,因而在生活方面,对圣言的理解彻底灭绝。“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红”表示被灭绝的良善。白色论及真理,因为它源于天堂太阳的光;红色论及良善,因为它源于天堂太阳的火(可参看AR 167, 231节)。但“红”之所以论及被灭绝的良善,是因为“红”是指地狱的红色,这红色源于地狱之火,也就是对邪恶的爱;作为地狱红色的红色是丑陋、可憎、可怕的,因为它没有活物在里面,全然是死的;正因如此,“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灭绝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也可从下面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如接下来经上说:“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示在情感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42节),它也说“你来看”,从而说明,在他们中间没有对良善的情感,因而没有良善。红论及爱,无论是对良善的爱,还是对邪恶的爱,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创世记:
祂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祂的眼睛比酒红润,祂的牙齿比奶洁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论及主。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的是谁呢?祂的服装为何有红色,祂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以赛亚书63:1-2)
这些话也论及主。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骨头比闪光的红宝石更红。(耶利米哀歌4:7)
在这些经文中,“红”论及对良善的爱;在以下经文中,“红”论及对邪恶的爱,那鸿书:
盾牌是红的,这些人都穿朱红衣服;他们的战车在火把的火中,它们形状像火把。(那鸿书2:3-4)
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启示录(12:3)中的“红龙”,撒迦利亚书(1:8)中站在番石榴树中间的“红马”并非表示别的东西。类似的话论及源自红色的颜色,如论及朱红色和紫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