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00

300.“并有冠冕赐

300.“并有冠冕赐给他”表示他争战的徽章。“冠冕”表示争战的徽章,是因为在古代,君王在战场上戴着冠冕,这一点可从历史,部分从撒母耳记明显看出来:有一个人向大卫讲起扫罗,当扫罗死在战场上时,他拿走了扫罗头上的冠冕和臂上的镯子(撒母耳记下1:10)。这一点也可从论到拉巴王和大卫的话明显看出来(撒母耳记下12:29, 30)。此外,由于试探是殉道者所经受的属灵争战,所以冠冕作为胜利的徽章被赐给他们(AR 103节)。由此明显可知,“冠冕”在此表示他们争战的徽章;因此,接下来经上说:“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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