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95

启示录6

启示录6

1.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你来看。

2.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

3.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

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

5.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你来看。我就观看,看哪,一匹黑马;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

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油和酒也不可糟蹋。

7.他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的声音说,你来看。

8.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灰白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用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来杀害。

9.他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

10.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

11.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12.他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见有大地震;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

13.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如同无花果树被大风摇动,丢下她未熟的无花果一样。

14.天就收起,好像书卷被卷起来;众山和海岛都被挪移,离开其位置。

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和一切奴仆、一切自由人,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

16.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

17.因为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

灵  义

整章内容

本章论述了对那些即将面临最后的审判之人的检查;检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是何品质,由此他们的生命状态是何品质。有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启6:1, 2);有些人没有良善(启6:3, 4);有些人处于对真理的蔑视(启6:5, 6);有些人在良善和真理上都彻底荒废了(启6:7, 8)。那些因恶人而在低地被主保护,要在最后审判之时被释放的人的状态(启6:9, 10, 11)。那些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的状态,这种状态在最后审判之日是什么样(启6:12-17)。

各节内容

启6:1.“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表示主对所有即将面临最后的审判之人的检查,即检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由此检查他们的生命状态(295节)。“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表示照着圣言的神性真理(296节)。“你来看”表示关于按顺序排在第一位的人的显现(297节)。

启6:2.“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表示在这些人中间,对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理解(298节);“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他们拥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他们出于该教义与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争战(299节);“并有冠冕赐给他”表示他们争战的徽章(300节)。“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表示战胜邪恶和虚假,直到永远(301节)。

启6:3.“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在此处和前面所表相同(302—304节)。

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这些人中间,在良善方面,因而在生活方面,对圣言的理解彻底灭绝(305节)。“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表示夺去仁爱、属灵的安全和内在的安息(306节)。“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内部仇恨、来自地狱的侵扰和内在不安(307节)。“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表示邪恶之虚假对真理的摧毁(308节)。

启6:5.“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你来看”在此处和前面所表相同(309—311节)。“我就观看,看哪,一匹黑马”表示在这些人中间,在真理方面,因而在教义方面,对圣言的理解彻底灭绝(312节)。“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估价,它在这些人中间是什么样(313节)。

启6: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表示主对圣言的神性保护(314节)。“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表示因为对良善和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少,以至于几乎什么都不是(315节)。“油和酒也不可糟蹋”表示主规定,从内层隐藏在圣言中的神圣良善和真理不可遭到侵犯和亵渎(316节)。

启6:7.“他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的声音说,你来看”在此处和前面所表相同(317—319)。

启6:8.“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灰白马”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对圣言的理解都灭绝了(320节)。“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诅咒(321节)。“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来杀害”表示教会中的一切良善的毁灭(322节)。“可以用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表示通过教义的虚假,生活的邪恶,自我之爱和欲望(323节)。

启6:9.“他揭开第五印的时候”表示主对那些将在最后审判之日得救,在此期间被保留之人的生命状态的检查(324节)。“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照圣言的真理生活并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遭恶人弃绝的人,主保护他们,免得他们被迷惑(325节)。

启6:10.“他们大声喊着”表示内心的悲痛(326节);“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表示因这一事实:最后的审判被推迟了,那些向圣言和主的神性施暴的人没有被移除(327节)。

启6:11.“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表示他们与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天使的交流和结合(328节);“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表示最后的审判还要再推迟一段时间,直到那些以同样的方式遭恶人弃绝的人被聚集在一起(329节)。

启6:12.“他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表示主对那些内在邪恶,即将面临审判之人的生命状态的检查(330节)。“见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在这些人中间完全改变,以及恐惧(331节)。“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表示在他们里面对一切爱之良善的玷污,以及对一切信之真理的歪曲(332节)。

启6:13.“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的驱散(333节)。“如同无花果树被大风摇动,丢下她未熟的无花果一样”表示通过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的推理(334节)。

启6:14.“天就收起,好像书卷被卷起来”表示与天堂的分离,并与地狱的结合(335节)。“众山和海岛都被挪移,离开其位置”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逐渐远去了(336节)。

启6: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和一切奴仆、一切自由人”表示那些在分离之前,要么从其他人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处于其知识的科学,或认知的知识,处于学问,却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337节)。“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表示那些现在处于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的人(338节)。

启6:16.“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对邪恶的确认,直到他们不承认主的任何神性(339节)

启6:17.“因为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表示他们通过因最后的审判,与善人并信徒的分离而自己变得如此,否则,他们无法忍受这最后的审判。

诠  释

295.启6:1.“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表示主对所有即将面临最后审判之人的检查,即检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由此检查他们的生命状态。所表示的,是这些事,因为按照顺序,接下来是对所有即将面临最后审判之人的检查,即检查他们的生命状态,并且主照着圣言来检查。因此,这就是“羔羊揭开书卷七印”所表示的。“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表示知道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着各人自己的状态审判各人(参看AR 259—265, 267, 273—274节)。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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