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7.“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数目”在属世意义上是指与尺寸或重量有关的东西;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数目”是指与品质有关的东西;此处他们的品质被描述为“万万千千”,因为“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是因为万是更大的数字,千相对较小,真理是多种多样的,而良善是简单的;还因为在圣言中,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每个细节中,因此,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否则经上只说“有万万”就足够了。由于这两个数字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其它地方也提到它们,如以下经文;诗篇:
神的战车两万万,平安的天使千千,主在其中,西乃山在圣所中。(诗篇68:17)
但以理书:
我观看,当亘古常在者坐上去时,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但以理书7:9-10)
摩西论到约瑟说:
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它们是以法莲的万万,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诗篇:
你必不怕在幽暗中爬行的瘟疫,午间荒废的死亡,虽有千人仆倒在你旁边,万人仆倒在你右边。(诗篇91:5-7)
又:
我们街上的羊群成千上万。(诗篇144:13)
弥迦书:
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万万的油河吗?(弥迦书6:7)
当约柜停住时,摩西说:
耶和华啊,求你回到以色列的万万千千。(民数记10:36)
在所有这些地方,“万”都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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