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7.“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数目”在属世意义上是指与尺寸或重量有关的东西;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数目”是指与品质有关的东西;此处他们的品质被描述为“万万千千”,因为“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是因为万是更大的数字,千相对较小,真理是多种多样的,而良善是简单的;还因为在圣言中,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每个细节中,因此,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否则经上只说“有万万”就足够了。由于这两个数字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其它地方也提到它们,如以下经文;诗篇:
神的战车两万万,平安的天使千千,主在其中,西乃山在圣所中。(诗篇68:17)
但以理书:
我观看,当亘古常在者坐上去时,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但以理书7:9-10)
摩西论到约瑟说:
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它们是以法莲的万万,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诗篇:
你必不怕在幽暗中爬行的瘟疫,午间荒废的死亡,虽有千人仆倒在你旁边,万人仆倒在你右边。(诗篇91:5-7)
又:
我们街上的羊群成千上万。(诗篇144:13)
弥迦书:
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万万的油河吗?(弥迦书6:7)
当约柜停住时,摩西说:
耶和华啊,求你回到以色列的万万千千。(民数记10:36)
在所有这些地方,“万”都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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