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82

282.“从各支派、

282.“从各支派、舌头、人民、民族中”表示在教会中,或在任何宗教中,那些在教义上处于真理,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被主救赎了。“支派”表示宗教方面的教会;“舌头”表示教会的教义,对此,我们稍后就会提到;“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教义真理(AR 483节);“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生活的良善(AR 483节)。由此明显可知,“从各支派、舌头、人民、民族中”这句话表示诸如前面所说的那些事物(也可参看AR 627节)。
现在要证明,“舌头”在灵义上表示教会的教义,或任何宗教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我的舌头也要述说你的公义,终日赞美你。(诗篇35:28; 71:24)
以赛亚书:
那时,瘸子必跳跃如鹿,哑巴的舌头必歌唱,因为在旷野必有水喷出。(以赛亚书35:6)
又:
口吃者的舌头必说话通快。(以赛亚书32:4)
在这些例子中,“舌头”似乎是指言语,但在灵义上是指所说的话,也就是他们将要从主所拥有的教义真理。同样在以赛亚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众膝都必跪拜,众舌都必起誓。(以赛亚书45:23)
又:
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的时候将到,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撒迦利亚书: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一切舌头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这些经文也论及主使外邦人或列族改信教义真理。
但在以下经文中,“舌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的教义;诗篇:
鼓舌的人在地上必坚立不住。(诗篇140:11)
又:
你要把他们隐藏在帐幕内,免遭口舌的争闹。(诗篇31:20)
耶利米书:
我必带来一个民族攻击你,他们的舌头你不晓得。(耶利米书5:15)
以西结书:
奉差遣到舌头沉重的民那里去。(以西结书3:5, 6)
以赛亚书:
舌头野蛮的民。(以赛亚书33:19)
要知道,作为一种器官,“舌头”表示教义,但作为言语,它也表示宗教。
人若知道“舌头”表示教义,就会明白财主在地狱里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请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水”表示真理,“舌头”表示教义;财主是被虚假折磨,而不是被火焰折磨;因为在地狱里,没有人在火焰中,那里的火焰只是对虚假之爱的表象;而火是对邪恶之爱的表象。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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