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1.“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通过与主的结合从地狱中解脱出来并得救。没有必要通过灵义来解释此处提到的一切细节具体表示什么,如“被杀”、“救赎我们归于神”、“祂的血”分别是什么意思,因为它们都是没有出现在字义中的奥秘,只要知道如此描述的是救赎就足够了;由于救赎就是通过与主的结合从地狱中解脱出来并得救,所以这些就是所表示的。此处只从圣言证实,耶和华自己降世,生为一个人,成为所有通过仁爱及其信仰的生活与祂的神性人身结合之人的救赎主和救主,并且耶和华是来自永恒的主,所以主的神性人身(人必须与这神性人身结合)就是耶和华自己的神性人身。
因此,我们在此引用一些经文,这些经文证明,耶和华与主为一;由于他们是一,而不是二,所以来自永恒的主,即耶和华自己通过取得人身而成为救赎主和救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来自亘古。(以赛亚书63:16)
又: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你的救赎主、形成你的耶和华如此说;我是独自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诗篇: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耶利米书:
他们的救赎主刚强有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又:
一切肉体都必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60:16)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祂名为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47:4)
又:
我要以永远的怜悯怜悯你,这是耶和华你的救赎主说的。(以赛亚书54:8)
又: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你们的救赎主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诗篇:
真理的耶和华啊,你救赎了我。(诗篇31:5)
又:
愿以色列仰望耶和华,因祂那里有丰盛的赎救,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的罪孽。(诗篇130:7, 8)
又:
主啊,求你起来帮助我们,为了你怜悯的缘故救赎我们。(诗篇44:26)
何西阿书:
耶和华神如此说,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何西阿书13:4, 14)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垂听我的声音,祂必救赎我的灵魂。(诗篇55:17, 18)
以及诗篇(49:15; 69:18; 71:23; 103:1, 4; 107:2)和 耶利米书(15:20, 21)。
在教会,人们不否认在其人身方面的主是救赎主,因为这符合圣经,包括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祂的救赎之年已经来到。祂救赎了他们。(以赛亚书63:1, 4, 9)
又:
你要对锡安的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来到,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以赛亚书62:11-12)
路加福音:
主以色列的神当受祝福,因祂眷顾和救赎了祂的百姓。(路加福音1:6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其它许多经文也证明,来自永恒的主,即耶和华自己降世并为自己取了人身,以救赎人类;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37-46节)。在许多经文中,耶和华也被称为救主,这些经文因太多而无法引用。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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