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72

272.“就是神的七

272.“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在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神性真理都源于神性智慧。“神的七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AR 14, 155节)。显然,“被派往全地”表示进入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因为在凡有宗教的地方,人们都被教导有一位神,有一个魔鬼,神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都来自祂,魔鬼是邪恶本身,一切邪恶都来自他;它们是对立面,故邪恶因来自魔鬼而要避开,良善因来自神而要实行;因此,任何人实行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魔鬼,并对抗神。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都有这种神性真理。因此,人只需知道何为邪恶,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也都知道这一点;因为一切宗教戒律都与十诫所包含的诫命相似,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这些就是总体上主“派往全地”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18节)。因此,人若因它们是神性真理,或是神的诫命,因而是宗教的诫命而照之生活,就会得救。但他若只因它们是文明道德的真理而照之生活,就不会得救,因为一个否认神的人,或无神论者也能如此生活,而一个信神,或承认神的人则不会如此生活。

诠释启示录 #977

977.“他们是应得

977.“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这从“应得”的含义清楚可知,“应得”,即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是因为他们歪曲圣言和教义的真理,这由“给他们喝他们所流圣徒和先知的血”来表示,因此,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因为根据秩序,各人的作为跟随着各人,并审判各人;故按照各人所行的向各人而行。因此,这就是此处“应得”或配得的意思。
(关于第五诫续)
以高级和低级的管理他人财物者为例。这些人若通过诡计或以欺诈为借口暗中剥夺他们的国王,国家,或雇主的财物,就没有宗教信仰,因而没有良心,因为他们蔑视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视之为无足轻重。尽管他们常去敬拜的场所,或教堂,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早晚祷告,出于圣言虔诚地说话;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天堂流入并存在于他们的敬拜、虔诚或话语中,因为他们的内层充满偷盗、掠夺、抢劫和不义;只要这些邪恶在里面,从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道路就关闭;因此,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邪恶。
而那些避开非法所得和欺诈性利润,因为它们违反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的财物管理者拥有宗教信仰,因而也拥有良心。此外,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良善,因为他们为了诚实而出于诚实,为了公义而出于公义行动,而且满足于自己的东西,每当克制住欺诈,或说想起他们没有犯欺诈罪时,他们心情愉悦,内心快乐。他们死后受到天使欢迎,并被他们当作弟兄来接待,还收到大量财物。而邪恶的管理者截然相反;这些人死后被逐出社群,然后寻求帮助,最终被送入强盗的洞穴,在那里劳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