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2.“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在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神性真理都源于神性智慧。“神的七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AR 14, 155节)。显然,“被派往全地”表示进入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因为在凡有宗教的地方,人们都被教导有一位神,有一个魔鬼,神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都来自祂,魔鬼是邪恶本身,一切邪恶都来自他;它们是对立面,故邪恶因来自魔鬼而要避开,良善因来自神而要实行;因此,任何人实行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魔鬼,并对抗神。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都有这种神性真理。因此,人只需知道何为邪恶,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也都知道这一点;因为一切宗教戒律都与十诫所包含的诫命相似,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这些就是总体上主“派往全地”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18节)。因此,人若因它们是神性真理,或是神的诫命,因而是宗教的诫命而照之生活,就会得救。但他若只因它们是文明道德的真理而照之生活,就不会得救,因为一个否认神的人,或无神论者也能如此生活,而一个信神,或承认神的人则不会如此生活。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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