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0.“有七角”表示主的全能。圣言经常提到“角”,它在各个地方都表示能力;因此,当论及主时,“角”表示全能。经上之所以提到“七角”,是因为“七”表示一切或所有(AR 10节),因而表示全能。“角”表示能力,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他们喜爱虚无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诗篇:
我对恶人说,不要举角。不要高举你们的角;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诗篇75:4, 5, 10)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17)
耶利米书:
摩押的角砍断了,他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以西结书:
你们用胁用肩推挤一切虚弱的羊,又用角抵触。(以西结书34:21)
诗篇:
耶和华将祂百姓的角高举。(诗篇148:14)
又:
耶和华万军之神啊,我们力量的荣耀,必高举我们的角。(诗篇89:17)
哈巴谷书:
耶和华神的光辉必如亮光,祂有从祂手中出来的角,那里有祂隐藏的能力。(哈巴谷书3:4)
诗篇:
我的膀臂必坚固大卫,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诗篇89:21, 24)
又:
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的磐石,是我的角。(诗篇18:2-3; 撒母耳记下22:3)
弥迦书:
锡安的女子啊,起来,因为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你必打碎许多国民。(弥迦书4:13)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在烈怒中拆毁犹大女子的堡垒,把以色列的角全都砍断。(耶利米哀歌2:2-3)
下面这些角也表示能力:
龙的角。(启示录12:3)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启示录13:1)
妇人所骑朱红色兽的角。(启示录17:3, 7, 12)
公绵羊和公山羊的角。(但以理书8:3, 4-5, 7-12, 21, 25)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但以理书7:3, 7-8, 20-21, 23-24)
打散犹大和以色列的四角。(撒迦利亚书1:18-21)
燔祭坛和香坛的角。(出埃及记27:2; 30:2-3, 10)
燔祭坛和香坛的角表示在教会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另一方面,在阿摩司书中,“伯特利祭坛的角”表示这能力将消亡:
我必察罚以色列的过犯,也必察罚伯特利的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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