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6.“来自犹大支派的,大卫的根”表示通过祂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在圣言中,“犹大”是指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是指在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大卫”是指在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3, 44节);“犹大”是指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R 96, 266, 350节)。由此明显可知,“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表示主通过祂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战胜了地狱,把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在字义上是看不出来的;字义只是说,主自己降世,属犹大支派,具有大卫的血统。然而,这些话仍包含灵义在里面;在灵义上,人名是指事物,如前面常说的;因此,“犹大”不是指犹大,“大卫”不是指大卫;“犹大”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正因如此,灵义由此得以形成。此处之所以解释这灵义,是因为就其灵义而言,启示录现在被打开了。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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